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68,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95,023,397股(含本数)”。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由“不超过15,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20,961,044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由“不超过15,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20,961,044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8,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15,000,000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不超过15,000,000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74,118,9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29,000股后的371,689,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374,118,981股增至522,794,973股,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68,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95,023,397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20,961,044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不超过20,961,044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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