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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2层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斌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41人,代表股份739,927,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205%(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42,475,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820%;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6人,代表股份197,451,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85%。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138人,代表股份77,448,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00%。

  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50,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12%;反对2,0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8%;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58,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12%;反对2,0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8%;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三) 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58,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12%;反对2,0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8%;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98,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3%;反对2,0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5%;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关联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86,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1%;反对2,0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7%;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六)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54,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59%;反对2,0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02%;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6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56%;反对2,0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5%;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5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90%;反对2,0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1%;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暨关联交易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8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23%;反对2,0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6%;弃权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关联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翁春娴律师和戴余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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