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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2版)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4版)

  (上接C2版)

  在TV面板方面,公司聚焦“大尺寸化+高性能化”双轮驱动策略,推出广视角、低色偏、超高分辨率、高色域、窄边框等特色产品,产品覆盖23.6英寸至116英寸,2025年初实现全球首款116英寸LCD电视面板的出货。在IT面板方面,公司不断进行产品迭代,实现1.8英寸至36.5英寸全覆盖,推出高分辨率、高刷新率、曲面、电竞等高性能显示器面板产品,并持续丰富产品应用场景,已实现显示器、手机、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屏、工控显示屏、平板电脑、电子纸、医疗显示屏、电子标牌、电子白板等多种应用场景IT面板的量产出货,并不断拓展穿戴设备、家居显示等新应用领域,实现了极致的玻璃基板利用率及差异化的产品组合。在智能显示终端领域,公司拥有全面的显示终端研发设计及制造能力,顺应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分辨率、刷新率等指标不断提升,在超高清电视、高刷新率显示器等高性能产品的市场竞争中优势逐步凸显,受到市场高度认可。

  ⑤全面推行智能制造,智能化与柔性化生产大幅提升经营效率

  近年来,公司积极向先进半导体智能制造企业转型,通过推行产线设备自动化、软件系统流程化和内部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等方式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实现了先进的自动化生产及运营,同时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生产环节的应用,为智能制造持续赋能。近年来,公司曾获得“国家5G工厂”“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绿色工厂”等荣誉,下属子公司滁州惠科“智能在线检测、精益生产管理”、长沙惠科“质量精准追溯、智能仓储”、绵阳惠科“在线运行监测”、重庆惠科“数字孪生工厂建设”入选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长沙惠科“5G+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入选国家工信部2023年5G工厂名录。

  公司产品结构多元、产线工序繁多、客户资源丰富,对公司产能调配灵活性、产品交付及时性提出了严峻考验,为及时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公司形成了柔性化的生产及管理体系,结合不同的产品特性需求,通过多产品光配向工艺、PLC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部署等对产线进行设计优化,并全面应用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了多类型产品的快速转换和高效覆盖,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同时有效提升材料利用率,推动生产环节的成本结构优化。

  ⑥垂直一体化双擎驱动,产业链协同加速产品创新

  公司采用“半导体显示面板+智能显示终端”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是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一方面,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资源与显示终端制造资源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可以作为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强有力的出货渠道。此外,公司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可使公司形成高效串联的新产品开发体系,相较于不具备显示面板资源或显示终端制造资源的厂商而言能够有效缩短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快速匹配下游客户需求。

  其中,公司在智能显示终端领域拥有覆盖多场景的自有品牌业务,实现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在显示器终端领域,公司拥有自有品牌HKC、ANTGAMER(蚂蚁电竞)以及KOORUI(科睿)。在TV终端领域,公司拥有自有品牌Hikers。在智慧显示终端领域,公司拥有自有品牌SAMBADA,产品覆盖智慧教育、智慧办公等场景。群智咨询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中国显示器品牌出货量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兼顾OEM/ODM和自有品牌业务,通过灵活调节OEM/ODM和自有品牌之间的资源分配,优化公司经营利润。

  本次发行价格10.1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市盈率为25.45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25.8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6月9日(T-3日)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8.6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3.58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5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0,237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2.62%;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8,110,04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6.33%,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666.55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

  (4)《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850,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0.12元/股计算,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38,540.88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49,321.99万元,均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11.1517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729,783,474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39,250,97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按本次发行价格10.12元/股计算,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38,540.88万元,扣除约27,553.18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10,987.70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49,321.99万元,扣除约30,627.62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18,694.36万元。上述金额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惠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20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惠科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99”,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及网下发行。依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9)。

  2、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29,783,474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39,250,97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97,834,7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07,302,2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64,891,737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公司将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15.00%(109,467,500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初始发行规模115.00%(839,250,974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6月15日(T+1日)《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5,424,237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9,467,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8,935,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5%。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6月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12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9.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2.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25.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25.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6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T日)0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10.12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6年6月16日(T+2日)缴纳认购款。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T日)09:15-11:30、13:00-15:00。2026年6月1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6年6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6年6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超额配售启用后)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1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6年6月16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6年6月16日(T+2日)0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6月16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6月18日(T+4日)刊登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6年6月16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6年6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六)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本公告“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6月4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的《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深交所主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29,783,474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39,250,97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97,834,7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07,302,2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64,891,737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公司将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15.00%(109,467,500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初始发行规模115.00%(839,250,974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6月15日(T+1日)《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5,424,237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9,467,5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8,935,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5%。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1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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