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制定内部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到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
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及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章程修订对比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