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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请谢嘉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更好地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及制定了部分内部制度。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9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1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2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4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7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9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关于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4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14、3.23、3.25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ZHEJIANG LIMING USA, INC.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舟山分行”)申请1400万元银行授信,为保障中信银行舟山分行债权实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在授信范围内提供不超过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兆朗风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申请4000万元银行授信,期限12个月,为保障中信银行舟山分行债权实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在授信范围内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ZHEJIANG LIMING USA, INC.提供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兆朗风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全资子公司ZHEJIANG LIMING USA, INC.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舟山分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为保障中信银行舟山分行债权实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在授信范围内提供不超过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2、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兆朗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兆朗风”)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舟山分行申请4,000万元银行授信,为保障中信银行舟山分行债权实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在授信范围内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ZHEJIANG LIMING USA, INC.提供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兆朗风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ZHEJIANG LIMING USA, INC.

  

  (二)杭州福兆朗风科技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新增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整体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陈冠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冠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2026年6月10日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谢嘉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冠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冠羽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陈冠羽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

  三、 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为保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6年6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请谢嘉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谢嘉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谢嘉乐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80-2820008

  邮箱:lmim@zhejiangliming.com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

  邮编:316000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简    历

  谢嘉乐,男,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金融学专业。2017年7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2021年4月至2025年3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就职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26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谢嘉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嘉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 89 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6月25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 89 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嘉乐

  电话: 0580-2921120

  传真: 0580-2820008

  邮箱: lmim@zhejiangliming.com

  邮政编码: 31600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和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按聘任合同约定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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