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1版)
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按迁徙率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坏账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注:2025年公司加大催款力度,相较于以前年度账龄5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款增多,同时由于基数低导致当年5年以上账龄继续迁徙的比例明显低于以往年度,导致按照近3年平均值计算的5年以上账龄继续迁徙率较低,基于谨慎性按照近3年最高值(71.03%)予以调整后计算信用损失率。
如上表可知,1年以内、1-2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高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损失率,其他账龄段均低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损失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其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与实际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金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根据迁徙率模型模拟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公司实际执行的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金额,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有谨慎性。
(四)结合前述分析,说明公司本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及时、准确和充分
公司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以政府单位、国防单位及央国企为主,不存在资信情况较差、信用风险较高的情况,因此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未单项计提坏账,同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因此,未再单独计提坏账具有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中收回或转回系2024年末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本年回款部分对应的坏账准备,公司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予以转回的情形,本年坏账转回或收回具有合理性。
根据迁徙率模型模拟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公司实际执行的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金额,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有谨慎性。
综上,公司不存在应识别而未识别为单项计提坏账应收账款,本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及时、准确和充分。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应收账款明细及其期后回款明细,核查不同业务板块和客户类型的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情况;
2、查阅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及催收管理要求;
3、查阅2025年末1年以上账龄的大额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合同、项目验收文件、大额银行回款单等资料;
4、查阅2025年末前十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方、2025年前十大客户的大额合同、收入确认相关验收文件、回款凭证等资料,核查该等客户在合同订单、确认收入、挂账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期末余额等方面的匹配情况;
5、查阅公司年度报告,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查阅其他上市公司关于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并对照会计准则,核查公司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6、获取并查阅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或收回的明细,核查相关应收账款的回款凭证;
7、复核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数据;
8、访谈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应收账款管理、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逾期及催收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经按照不同业务板块和客户类型说明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计提情况、逾期情况及回款障碍、催收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等;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环保物联网应用和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板块,主要系对政府单位类和央国企类客户的应收账款。
2、公司已经说明前十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方和公司前十大客户在合同订单、确认收入、挂账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期末余额等方面的匹配情况;
3、公司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以政府单位、国防单位及央国企为主,不存在资信情况较差、信用风险较高的情况,因此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账龄 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因此,未再单独计提坏账,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中收回或转回金额1,300.48万元系2024年末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本年回款部分对应的坏账准备,公司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予以转回的情形,本年坏账转回或收回具有合理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低于当前坏账计提金额,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应识别而未识别为单项计提坏账应收账款,本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及时、准确、充分。
问题三、关于募投项目
年报显示,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11.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比例26.41%,进展缓慢。“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投入比例55.59%,存在变更或终止实施的风险;“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投入比例分别为12.21%或16.84%,存在再次延期或终止实施的风险。此外,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显示,“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延期至2028年12月。
请公司:(1)自查并说明自上市以来,各募投项目每年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具体用途、和当期财务数据及变动的匹配性,截至目前,各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展和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募投项目涉及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2)补充说明各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前期投资及筹划延期或终止是否审慎决策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投项目延期、部分项目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研发等方面有无不利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3)说明公司自上市以来募集资金投放使用是否均和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相关及依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有无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自查并说明自上市以来,各募投项目每年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具体用途、和当期财务数据及变动的匹配性,截至目前,各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展和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募投项目涉及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管理,按照募集资金承诺用途用于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均合法合规。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整体较慢,一方面,主要系受外部政策、市场形势变化、技术开发及工程化难度等因素影响,公司为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基于合理谨慎原则主动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节奏;另一方面,公司募投项目均属于研发类项目,相关投入主要核算为研发费用(未做资本化处理),对公司当期营业利润影响较大。公司既要保障募投项目有序推进,也要避免项目建设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经动态审慎评估,适时对募投项目采取了延期、调整实施内容及投资结构等措施,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当前,公司各募投项目正在按照规划目标推进,如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后续出现募投项目变更等情形,公司将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上市以来各募投项目每年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具体用途、和当期财务数据及变动的匹配性
1、公司上市以来各募投项目每年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具体用途
自公司2022年3月15日上市以来,各募投项目每年的总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9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规模调整为8,080万元,调整的4,920万元继续存放于“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自公司上市以来,上述各募投项目每年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各募投项目的职工薪酬,以及材料、设备及软件的购置,上述支出主要用于项目研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均是研发型募投项目的特点。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规模整体较为稳定,2025年投入规模下滑,主要是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公司结合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情况审慎控制募集资金投入节奏,以避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各募投项目投入和当期财务数据及变动的匹配性
公司各募投项目均属于研发类项目,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研发支出均予以费用化,未进行资本化处理。研发支出主要通过研发费用核算,对公司当期营业利润产生了较大的直接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整体按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所属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情况审慎投入,既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也要避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自公司上市以来,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与所属业务板块当期营业收入和毛利额的对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整体而言是稳中有升,但受军队体制改革的影响,2024年和2025年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额较2022年和2023年有较大幅度下滑,受此影响,2024年和2025年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占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毛利额的比例大幅上升。
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亦较为稳定,2025年受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入收官阶段,噪声监测、防治建设需求阶段性减少影响,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收入和毛利额降幅较大,受此影响,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占所属业务板块毛利额的比例快速上升。
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和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营业收入各期波动较大,一方面,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节奏影响,各期收入波动较大,另一方面,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客户需求多样,公司需要围绕市场需求提前进行研发储备,因此,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与收入和毛利的实现并不同步。
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均为拟态技术类研发项目。拟态防御技术不同于传统的网络防护技术,工程化环节仍面临诸多难点,相关市场的培育和成熟需要较长的时间。公司结合内外部情况,本着谨慎使用资金的原则,放缓了投入节奏,尽管如此,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仍远超过当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总额。当前该等项目仍在按照规划的研发方向推进,但若拟态防御技术后续未能被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所周知并接受,相关产品未能获得用户普遍认可并形成规模化销售,若该等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该等募投项目存在终止实施的风险,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各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展和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募投项目涉及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
1、截至2026年4月30日各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展
(1)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本募投项目聚焦于提升专网通信的抗毁生存、抗电子对抗、安全保密和整体通信保障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可靠抗干扰结构改造、自主可控通信交换平台研制、内生安全功能研制、云网融合网络虚拟化改造,以及网络态势感知与攻击防护功能研制。
截至目前,高可靠抗干扰结构子项目完成样机结构设计工作。自主可控通信交换平台子项目完成IMS核心网网元自主可控升级改造及试点,取得军事部署应用的先机;并在固移融合方面完成面向专网的宽带移动通信5G核心网系统的样机研发工作。内生安全功能研制子项目完成IMS系统异构冗余平台及异地容灾技术的产品化工作并实地部署应用;完成TDM/IP双制式“一话一密”加密通信安全加固系统、安全隔离网闸的原型开发工作。云网融合网络虚拟化改造子项目完成IMS核心网网元数据访问层、业务逻辑层和表示层的解耦,实现控制、业务和存储的分离,完成了容器化改造工作;网络态势感知与攻击防护功能研制子项目已完成IMS核心网的网络态势感知和安全防护的产品试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投入8,405.52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项目共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4项,其中 1项已获授权。
后续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高可靠抗干扰结构子项目的样机研制及产品化工作。自主可控通信交换平台子项目中实现IMS接入网网元自主可控升级改造和降本增效;多制式固移融合对区域自组网通信、广域卫星通信等应用的支持。内生安全功能研制子项目推动基于国密算法的安全加固通信系统、安全网闸设备的样机试制、试点和产品化工作。云网融合网络虚拟化改造子项目实现IMS核心网网元微服务架构升级改造、基于云环境的编排和调度等功能。网络态势感知与攻击防护功能研制子项目开展5G/5G+核心网的网络态势感知和安全防护的技术预研工作。
(2)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
本项目最初目标是为顺应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全覆盖、精准化”的发展趋势,对高凌信息的噪声自动监测产品、VOCs自动监测产品、生态环境数据应用平台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全面升级,构建覆盖噪声、VOCs、移动源等多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分析、决策、服务一体化能力。
2024年9月,经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该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减少对该项目中VOCs治理方向的产品以及噪声以外生态要素的数据应用平台产品的持续投入。截至上述项目变更之日,“噪声自动监测产品技术及服务”子项已完成突破自然声识别、联动定位关键核心技术,完成声智能识别与自动定位产品落地,顺利实现小型化噪声监测产品的全套技术开发,完成噪声地图数据动态预测相关技术研究,实现多区域、多声源时空维度的三维声场推演与趋势预测;“VOCs监测、协同治理产品技术及服务”子项完成了VOCs监测设备的研发,产品方面已相继发布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及便携VOCs监测产品并获取关键资质;“数据应用平台产品技术及服务的研发迭代与升级优化”子项完成了噪声监测业务相关的数据应用平台产品开发。
截至目前,噪声产品数智化场景应用的研发工作尚在推进中,已通过多模态传感器融合技术实现多模态协同工作,保障音视频进行综合智能分析,项目成果包括手持式声级计、溯源取证分析仪、噪声溯源自动监测站;场景化噪声污染智能监测与治理综合应用方面,基于声识别模型、声定位技术和噪声溯源分析模型,实现建筑工地、工业企业、社会生活、道路交通、声环境功能区和敏感区域等多场景噪声监测和噪声污染精准溯源。后续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噪声产品数智化升级工作,二是场景化噪声污染智能监测与治理综合应用技术开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已投入4,491.54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项目共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8项,其中 10项已获授权。
(3)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满足在通信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持续高发的形势下,政府和基础电信企业等目标客户开展通信网络有害信息综合治理的现实需求,对高凌凌盾电信网有害信息防范系列产品进行升级,扩展公司电信网信息安全产品进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领域,建立起涵盖电信网、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的从网络接入、数据采集、协议解析到通信数据综合分析挖掘应用的完整产品体系和有害信息综合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研发内容包括:“移动网信令解析与用户面数据解析设备升级”、“宽带网汇聚分流设备升级”和“通信大数据智慧中台升级”。
截至目前,移动网信令解析与用户面数据解析设备升级子项已完成2/3/4/5G信令解析设备和4/5G用户面解析设备研制和测试验证工作,发布了信令面解析和用户面解析产品,初步具备了市场推广和应用条件,还需要进一步开展移动网信令解析与用户面数据解析设备的功能性能升级、应用特征库升级、内容还原功能升级等产品完善和优化提升工作。宽带网汇聚分流设备升级子项已完成基于国产化芯片解决方案的电信网前端接入专用设备凌盾V2.0的研制、测试验证、实验局等工作,实现了小规模市场应用;虚拟化AS产品和汇聚分流产品的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制工作还在进行中。通信大数据智慧中台升级子项已完成通信大数据智慧中台软件的设计开发工作,在通信大数据智慧中台的支撑下,完成了电话诈骗检测预警、短信诈骗检测预警、诈骗网址检测预警、多源数据融合反诈系统等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相关应用软件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开展了基于通信大数据的社会综合治理应用的产品技术预研工作;后续还将开展基于AI技术的多源数据融合分析、有害内容检测等反诈智能体开发,开展通信大数据赋能智慧城市和社会综合治理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工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已投入9,255.26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项目共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6项,其中9项已获授权。
(4)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聚焦于内生安全防御基础平台的构建,旨在为内生安全拟态防御产品的开发设计提供一套具有通用性的软硬件开发平台,减少拟态防御相关产品开发过程中资源的投入,降低拟态防御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门槛,加速拟态防御技术的推广进程。主要研发内容包括拟态通用组件2.0、拟态通用硬件平台2.0、内生安全开发平台、威胁分析与态势感知平台。
截至目前,“拟态通用组件2.0”子项目,公司已完成左括号、右括号及调度器等核心模块的开发工作,实现了与多个主流业务系统的适配,包括禅道项目管理平台、织语协同办公系统、网御官网内容管理系统等,同时针对军事特定场景,对部分基础网络设备进行了研发适配(如路由器、交换机、网关、堡垒机等),初步满足组件状态监控和自动化部署等功能,但尚未开发组件远程更新功能。“拟态通用硬件平台2.0”子项目,已完成将拟态括号服务器板卡与异构高密度服务器进行融合,实现了更加完善的异构化整机平台,成功研发1U、5U、13U等多种规格的异构硬件平台,支持多种异构计算架构(如x86、ARM、RISC-V等)的灵活组合,具备高兼容性与可扩展性。“内生安全开发平台”子项目,受限于“拟态通用组件2.0”子项目和“拟态通用硬件平台2.0”子项目尚未完成,目前仅研发了面向军事特定应用场景的Java语言环境的开发平台。“威胁分析与态势感知平台”子项目已成功研制拟态专用探针,能够对部署在各类环境中的拟态设备与拟态应用进行实时、细粒度的数据采集,覆盖运行状态、交互行为及异常日志等关键信息。
由于拟态防御技术在底层实现技术方面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主要依赖上层协议完成系统拟态化适配,非军事应用场景的业务系统往往复杂度较高,标准体系多样,技术架构繁杂,通用技术单元实现难度较大,性能保障难度大。因此,“拟态通用组件2.0”子项目尚未开展面向金融、教育、政务、医疗等行业应用场景下的安全防护设备、业务系统、终端设备、物联网设备进行适配研发。而且项目尚未完成建设并突破低时延、协议适配等技术难题,不能在内部互联层面处理更多的协议类型,拟态括号服务器硬件平台尚未在大流量、高并发、强实时应用的场景进行研发。“内生安全开发平台”子项目,则受限于“拟态通用组件2.0”子项目和“拟态通用硬件平台2.0”子项目尚未完成,除面向军事特定应用场景的Java语言环境的开发平台,该子项目的各项建设内容均未完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已投入3,297.98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项目共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4项,其中 16项已获授权。
(5)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
本项目聚焦于高效、灵活且安全的云网融合服务场景,提出一套契合信创要求的云网融合基础平台研发方案,并开展核心设备与软件系统的研制工作,达成业务自动解析以生成云网任务、任务智能编排驱动云网资源调度、异构资源动态汇聚与分配、智能运维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以及内生安全增强弹性防护能力的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拟态分布式存储、拟态虚拟化平台、 拟态云计算系统、拟态超融合系统。
项目立项主要基于拟态防御技术的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产品能够有效提升云平台安全性,在满足传统云计算基础应用功能的同时,能够保障云平台的安全性能并且降低企业IT成本,符合客户的安全需求特征及市场发展趋势。实际执行过程中,原计划推广的高价值行业群体对云计算系统的资源控制面和管理面进行拟态化改造的需求释放不足。因此,公司适当放缓在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的投入节奏。
公司已在PB级别的数据存储上初步实现了管理平台和MON拟态化,支持RBD、NFS、对象存储协议等和虚拟快照等功能,研发并实现了拟态分布式存储产品;已完成云计算拟态化架构设计,实现计算资源管理、存储资源管理、网络资源管理、镜像管理、认证管理、运维管理、监控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等核心模块,研发并实现了面向私有云环境的拟态云计算系统;对拟态虚拟化平台,公司已实现底层物理资源的融合、分配与管理,构建了虚拟化基础架构;公司基于前期研发成果,推出基础版本的拟态超融合产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已投入3,872.36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项目共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1项,其中5项已获授权。
2、各募投项目的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募投项目涉及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
公司募投项目均为研发型项目,建设内容以研发投入为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薪酬,大部分支出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建造生产基地、产线等情形,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主要用于各募投项目的研发活动,且金额较小。
截至2025年年末,与各募投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合计金额为2,434.27万元,无形资产合计金额为375.50万元,正常用于各募投项目的实施,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或摊销。截至2025年末,公司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大额在建工程或长期挂账款项,与各募投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上述相关资产仍正常使用,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公司产品,未出现技术淘汰或闲置情况。2025年末,经测试,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补充说明各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前期投资及筹划延期或终止是否审慎决策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投项目延期、部分项目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研发等方面有无不利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公司各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前期投资及筹划延期或终止是否审慎决策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募投项目前期投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前期规划建设投资项目时,均根据当时的市场预期和公司实际情况做了充分评估论证。在公司IPO上市前分别于2021年2月20日、2021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实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2、各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筹划延期或终止是否审慎决策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3年6月,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延期后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如下:
公司“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成果高度聚焦国防客户在“十四五规划”中对新一代军事通信系统建设的实施规划,当时因目标客户对该规划的实施进展明显滞后,为控制该募投项目实施风险,在论证了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后,放缓了投入进度,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延期:当时是为了顺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以及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带来的市场形势变化,公司决定在当时已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开展产品迭代更新。在论证了可行性和必要性后,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延期:当时是因为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要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公司为顺应新形势的变化,在当时已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开展产品迭代更新。在论证了可行性和必要性后,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的开发任务中,拟态通用组件定位在为行业其他厂家提供一类通用组件,以大幅减少其开发过程涉及的中间件、运行环境、设备控制层面的拟态化工作量。拟态防御技术作为一种全新技术,尚处在“促进应用”阶段,行业内主动参与“本征功能产品”拟态化改造的企业尚少,因此共性特征提炼受到相当影响。在论证了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后,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公司“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定位为具备内生安全属性的私有云研制。私有云的核心属性是专有资源。但当时具有高安全等级诉求的行业用户对如何建设高安全等级的云计算系统尚处在规划及论证阶段,所以具备内生安全属性的私有云的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在论证了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后,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综上,公司“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的延期实施,并非系因面临客观上的实施障碍,而是为顺应当时的外部市场环境形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募投项目实施质效而做出实施节奏调整。“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的延期则是因为新技术推广过程中解决工程实现的客观需要。虽然公司在项目筹备初期已做了充分论证,但后来结合外部形势的发展做出实施节奏调整,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管控实施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2024年9月,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延期的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拟调整募投项目之“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并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后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调整了“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实施内容,减少对该项目中VOCs治理方向的产品以及噪声以外生态要素的数据应用平台产品的持续投入,并聚焦于场景化噪声污染智能监测与治理综合应用。鉴于上述事项,调整后该项目投资规模为8,08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
该项目的延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噪声自动监测产品技术及服务开发方面,当时受生态环境部政策影响(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各地建设需求呈现快速推进的态势。公司为顺应该变化,决定加大在噪声自动监测产品技术及服务方向的投入并新增聚焦于场景化噪声污染智能监测与治理方向的科研内容,在项目原有噪声自动监测系列产品的升级、噪声监测数据的应用平台产品研发的基础上,继续深耕场景化噪声污染智能监测与治理的综合应用,以实现噪声应用技术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前沿技术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以满足国家在噪声自动监测领域的拓展性需求。公司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7年12月。
“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投资内容的调整和项目延期主要是为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了研发的重点,持续深化产品/技术的创新迭代。
(3)2025年6月,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延期后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如下:
公司“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延期。行业客户在“十四五规划”中对新一代军事通信系统建设的实施规划放缓。为适应此情况,公司一方面控制本项目的人力投入和产研节奏,一方面积极跟进用户规划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现实需求,适时调整本项目的研制重点,围绕“固移融合”“?保密通信”“抗毁抗干扰”等维度开展了需求调研和技术预研等前期工作,该变化直接导致了本项目的科研投入受到影响、资金投入总体变缓。为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12月。
公司“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延期。2024年以来,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给电信网络诈骗带来机遇的同时更带来了挑战。新一轮的技术对抗将呈现人工智能的对抗模式,因此需要在本募投项目中持续开展科研创新,强化AI反制技术研究,实现“以AI制AI”。在通信行业大数据支撑智慧城市和社会综治应用方面,存在基站漂移、一人多机、一机多卡等多种技术难题需要攻克。因此,在本募投项目执行过程中在关键基站算法、轨迹聚类算法、网格算法等基础算法层面需要攻克很多技术难题,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开展基于现网数据的测试验证和多方数据印证。为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12月。
公司“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的延期。拟态防御技术作为一种全新技术,尚处在“促进应用”阶段,行业内主动参与“本征功能产品”拟态化改造的企业尚少,因此共性特征提炼受到相当影响。拟态化工程实现过程中,缺少通用的拟态化芯片、拟态化操作系统等基础开发组件,造成拟态工程化实现工作量较大。在论证了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后,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公司“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的延期。拟态防御技术在云计算平台和数据中心的应用仍处于推广阶段,行业内主动参与云平台核心功能内生安全实现的企业较少,导致云平台共性特征提炼受限、标准化支撑不足,影响了云平台集成效率。由于目前仍缺乏成熟的拟态化专用芯片、操作系统等底层基础组件,加之国产化生态中CPU架构与操作系统的多样性(如飞腾、鲲鹏、龙芯等多种平台并存),导致在虚拟化层优化、存储与网络控制器适配等关键环节中,仍需大量定制化开发和跨平台调试工作,整体研发复杂度较高,项目周期相应拉长。在论证了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后,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综上,公司“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延期主要是为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了研发的重点,持续深化产品/技术的创新迭代。“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则主要受制于拟态防御技术类项目产品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放缓投入节奏适应市场现状。
(二)募投项目延期、部分项目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研发等方面有无不利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受制于行业客户对新一代军事通信系统建设的实施规划放缓,公司为控制投资风险,相应放缓了募集资金投入节奏,导致产品推出较慢,存在IP接入通信的市场机会一定程度丢失。作为应对,公司聚焦行业市场变化性需求,通过对IMS系列产品的投入,实现对现实需求的有效捕捉。
“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公司延期后聚焦于场景化噪声污染智能监测与治理综合应用方向的研发,当时是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当前募投项目产出成果不影响噪声业务的获取,尤其在十四五噪声监测设施建设进入尾声之后,2025年噪声监测行业逐步转入运维阶段,新增设备订单量、价阶段性下滑。该项目的延期并不会对公司噪声业务的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延期一方面是为了强化AI反制技术研究,实现以AI制AI ,应对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给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带来的新挑战,在通信行业大数据支撑智慧城市和社会综治应用方面,存在基站漂移、一人多机、一机多卡等多种技术难题需要攻克。另一方面,受政府采购、部队采购需求放缓和运营商资本性投入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放缓了自研宽带网汇聚分流设备的投入。不利影响体现为自研宽带网汇聚分流设备研发进展较慢,可能因此错过一些市场机会。作为应对,为快速拓展市场,公司采取先导入产品形成综合解决方案拓展市场,再自研的策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基于拟态防御技术这一国内首创的新技术,虽已实验验证可行,但工程化实现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难题需要攻克。该技术的应用生态尚未发展成熟,相关应用的共性特征提炼受到较大影响。当前大规模投入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公司在上市前、上市后的投入,其产出已确立了公司在该应用领域的领先地位和先发优势,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各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受外部政策、市场形势变化的影响,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的现时情况,为了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效而调整了投入节奏。在做出募投项目延期决策过程中,公司论证了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于因项目投入放缓而出现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则对于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当前公司各募投项目仍在朝着规划目标推进,实施过程中公司密切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动态评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是两个基于拟态技术工程化应用的研发项目。由于拟态防御技术不同于“查漏堵门、杀毒灭马”等传统的网络防护技术,系新兴的主动防御技术,虽已经实验验证可行,但是工程化环节仍面临诸多难点,相关市场的培育和成熟需要较长的时间。若拟态防御技术后续未能被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所周知并接受,相关产品未能获得用户普遍认可并形成规模化销售,若该等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该等募投项目存在终止实施的风险。“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项目实施成果对应公司环保物联网业务,公司环保物联网业务主要面向地方政府客户,以噪声监测、治理业务为主。在当前各地方政府财政不同程度吃紧的背景下,环境监测相关项目量减少,项目量的减少又进一步推升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且项目实施后回款的不确定性增强。“十四五”噪声监测设施建设高峰在2024年结束后,2025年噪声监测行业逐步转入运维阶段,新增设备订单量、价同步下滑。公司为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当前在“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上的投资有所放缓,在实施过程中动态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如后续受市场变化影响,导致项目实施成果不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质量,则该项目存在变更甚至终止实施的风险。
如公司拟做出变更甚至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会严格遵循不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研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原则。作为应对,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围绕核心主业挖掘发展前景好、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在审慎研究讨论确定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实施新项目投资。
三、说明公司自上市以来募集资金投放使用是否均和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相关及依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有无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如本题第一部分关于各募投项目每年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具体用途等内容的回复所述,公司募集资金均投入使用于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资金用途主要为支付项目研发人员薪酬、购置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和无形资产。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现金管理以提高其存放收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依据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制定并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指引》,从专户存储、用途管控、流程审批、依据留存、监督披露全链条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存放上,募集资金全部存入专用存储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及其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内,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杜绝混用挪用。使用上,制度明确资金仅限五大募投项目建设,严禁违规用途;付款、资产申购、费用核算均要求关联对应的募投项目,支出严格限定于设备软件购置、场地装修、职工薪酬、测试认证等募投项目相关范围;相关支出可追溯至对应募投项目。闲置资金管理、项目调整等事项均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定期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鉴证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储、使用均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
公司组织核查了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及资金使用情况,获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以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的银行流水记录并进行了核查,查询结果证实,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流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了解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获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了解募集资金各年度的投入情况及主要用途,检查募投项目相关大额支出凭证,核查募集资金支出与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性,分析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与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变动的匹配性;
3、查阅公司历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相关的审议文件及公告文件,核查公司募投项目延期、调整事项是否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访谈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各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以及后续投入计划;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结合公司关联方清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资料,核查是否存在募集资金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各募投项目的职工薪酬,以及材料、设备及软件的购置,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均是研发型募投项目的特点;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整体较慢,主要系受外部政策、市场形势变化、技术开发及工程化难度等因素影响,公司按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所属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情况审慎投入;公司募投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金额较小,相关资产仍正常使用,未出现重大闲置、毁损或明显技术淘汰等情形,不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2、公司已说明各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实施的主要障碍、前期投资及筹划延期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延期、部分项目未来可能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研发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公司历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支出与募投项目整体投入、资产购置或研发投入相匹配,不存在募集资金流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问题四、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355.18 万元 ,其中 ,可抵扣亏损影响额为1,515.58万元 ,剔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列示为递延所得税资产2,896.13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2.67亿元。此外,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大网御)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金额大幅减少,系本年业绩缩亏的原因之一。
请公司:(1)结合近两年业绩持续亏损、在手订单执行和毛利情况、可抵扣期间公司盈利预测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期间能够获得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过程及依据;(2)说明公司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的具体构成、判断依据及确认金额充分性,相关因素在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3)说明子公司信大网御以往年度和本年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和转回的具体情况及理由、对各报告期损益的影响,是否存在不当跨期确认、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结合近两年业绩持续亏损、在手订单执行和毛利情况、可抵扣期间公司盈利预测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期间能够获得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过程及依据
截至2025年末,高凌信息及子公司合计产生的可抵扣亏损金额为34,950.2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系上市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主体,因此,确认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集中于该两家公司。
(一)母公司高凌信息最近两年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及最新的盈利预测情况
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高凌信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为4,932.37万元。2024年和2025年,母公司高凌信息的营业收入、毛利、期间费用、利润总额、可抵扣亏损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2025年,受通信行业周期调整及业务结构优化影响,母公司高凌信息的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毛利下降幅度大于同期期间费用下降幅度,因此,2025年母公司高凌信息出现亏损。2024年和2025年,母公司高凌信息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订单承接量及收入均处在低位水平;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因“十四五“建设高峰结束、行业转入运维阶段,新增设备订单量、价齐降,最近两年母公司可抵扣亏损分别为1,793.55万元和3,138.82万元,因此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高凌信息累计可抵扣亏损为4,932.37万元。
母公司高凌信息在2025年出现亏损后,一方面加强销售管理,积极拓展销售订单,另一方面通过供应链优化和期间费用管控等措施降本增效,预计未来五年可以通过经营持续改善,获得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注:上表所列预测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
2026年,母公司高凌信息预测收入为17,165.64万元。2026年一季度,母公司高凌信息未经审计营业收入、毛利额和利润总额分别为4,889.67万元、2,246.68万元和300.6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8.89%、87.64%和132.10%,完成全年预测数的28.49%、35.60%和18.96%;截至2026年4月末,母公司高凌信息的在手订单合同额合计为7,543.60万元,在手订单较为充足。从2026年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截至2026年4月末最新的在手订单来看,母公司高凌信息2026年全年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较高。母公司高凌信息2027年至2030年的收入预测的平均增长率为4.44%,预测增长率较为谨慎,2027年至2030年的毛利率预测均为36.75%,与近两年母公司高凌信息的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低于2026年一季度的毛利率45.95%。综上,公司认为,母公司高凌信息2026年-2030年的盈利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二)子公司信大网御最近两年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及最新的盈利预测情况
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信大网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为5,171.47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为24,328.11万元。
2024年和2025年,子公司信大网御的营业收入、毛利、期间费用、利润总额、可抵扣亏损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子公司信大网御虽持续亏损,但2025年较2024年亏损金额由5,686.52万元收窄至1,758.82万元,主要得益于: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的增长,使得2025年信大网御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874.43万元,增幅达77.18%;其次是费用管控初见成效,期间费用合计金额由2024年的6,132.48万元降至4,263.35万元,减少1,869.13万元。子公司信大网御2025年收入有所增长,但毛利率下降,主要因部分反诈类项目交付周期长、项目验收前客户要求频繁变更导致成本超支较大,此外,本年验收的中小项目占比大幅提升,而中小项目边际成本较高、毛利率偏低,拉低了信大网御的整体毛利率。2024年和2025年,子公司信大网御新增可抵扣亏损金额分别为6,584.24万元和3,889.57万元。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信大网御累计的可抵扣亏损金额为29,499.58万元。
在2025年亏损大幅收窄后,子公司信大网御一方面依托反诈及内容安全技术优势拓展通信管理局、运营商、公安等多领域市场,提升收入规模;另一方面合理管控成本费用,通过产品规模化应用实现降本增效。未来五年,子公司信大网御预计可以通过持续经营改善,获得用来抵扣部分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注:上表所列预测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
2026年,子公司信大网御预测收入为12,521.56万元。2026年一季度,子公司信大网御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毛利额分别为1,571.47万元和712.6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2.98%和94.56%。2026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完成全年预测数的12.55%,与2023年至2025年子公司信大网御一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的平均比例13.27%基本匹配,根据历史经验,信大网御的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信大网御主要客户为各省及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公安、运营商等,以信息化集成项目为主,单体合同规模较大,此类项目通常于第四季度集中竣工验收,由此导致信大网御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较高;另一方面,信大网御的中小型短周期项目经常在第二季度集中交付,因此,信大网御一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具备合理性。
截至2026年4月末,子公司信大网御的在手订单合同额合计为17,701.13万元。除前述在手订单外,信大网御还中标了某省份通信管理局两个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合同金额约为3,500万元,该项目预计于2026年实现销售收入约2,500万元。因此,从历史期第一季度收入占比和2026年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截至2026年4月末最新的在手订单和信大网御新中标大额项目来看,子公司信大网御2026年全年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较高。子公司信大网御2027年至2030的收入预测的平均增长率为8.0%,远低于2025年和2026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27年至2030的毛利率预测区间为36.10%-36.33% ,与近两年子公司信大网御的平均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低于2026年一季度的毛利率45.35%。综上,公司认为,子公司信大网御2026年-2030年的盈利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三)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确认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过程及相关依据
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公司确认可抵扣亏损的相关法规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通过上述“(一)母公司高凌信息最近两年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及最新的盈利预测情况”及“(二)子公司信大网御最近两年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及最新的盈利预测情况”的分析可知,随着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经营情况逐渐改善,两家公司未来预计可以产生用以弥补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母公司高凌信息及子公司信大网御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述规定,可抵扣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出于谨慎性原则,母公司高凌信息及子公司信大网御仅针对未来5年进行盈利预测,未来5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4,954.90万元、5,171.47万元,而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高凌信息及子公司信大网御累计可抵扣亏损金额分别为4,932.37万元和29,499.5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高凌信息及子公司信大网御对于累计的可抵扣亏损,仅以未来5年盈利预测的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39.86万元和775.72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末,公司确认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要求,判断过程合理、依据充分。
二、说明公司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的具体构成、判断依据及确认金额充分性,相关因素在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
(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构成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的具体构成如下:
其中,子公司信大网御未确认的可抵扣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合计为26,090.49万元,占比为97.73%,主要系信大网御历史上持续亏损,出于谨慎性,信大网御以未来5年预测的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超出部分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判断依据及确认金额充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九条规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比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原则处理。
除可抵扣亏损外,公司的各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具体原因如下:
(三)公司对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含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含可抵扣亏损)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含可抵扣亏损)的,则应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信大网御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含可抵扣亏损)总额为31,510.19万元,根据信大网御未来5年的盈利预测,预计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其全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含可抵扣亏损)。故信大网御仅以未来5年很可能利用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信大网御对无法利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高凌技术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含可抵扣亏损)的总额为363.82万元,高凌技术实际开展业务量较小,且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较大的业务调整,很可能无法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高凌技术对无法利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上海红神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含可抵扣亏损)的总额为241.09万元,上海红神系高凌信息于2020年9月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收购而来,上海红神主要承担包括超级计算机和拟态技术研究等科研课题项目,未开展经营业务,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上海红神对无法利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四)相关因素在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
2025年末,公司在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已充分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相关因素的影响,具体如下:
1、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
(1)母公司高凌信息及子公司信大网御在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时,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充分。
(2)母公司高凌信息及子公司信大网御在测算存货跌价时,在考虑可变现净值时会结合其在手订单,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根据母公司高凌信息及子公司信大网御未来5年盈利预测,在可预见未来即可实现扭亏为盈,经营性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用土地、厂房、设备、软件等,不存在减值情形,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高凌技术和上海红神
(1)子公司高凌技术在对各类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时,采用与母公司高凌信息一致的会计政策,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充分。子公司上海红神无应收款项。
(2)子公司高凌技术在测算存货跌价时,在考虑可变现净值时会结合其在手订单,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子公司上海红神无存货。
(3)截至2025年末,高凌技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8.81万元、上海红神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19.13万元,均无其他长期资产。虽然两家公司未来无法扭亏为盈,但两家公司主要协同服务于母公司业务,高凌技术及上海红神固定资产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在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相关因素的影响,具有谨慎性。
三、说明子公司信大网御以往年度和本年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和转回的具体情况及理由、对各报告期损益的影响,是否存在不当跨期确认、调节利润的情形。
(一)子公司信大网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转回情况及理由
1、2024年子公司信大网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转回情况及理由
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系公司的核心业务收入来源之一,信大网御在高凌信息上市后承接了母公司原有的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基于公司以前年度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收入规模及对未来该项业务订单持续增长的信心,信大网御预计在可抵扣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内能够获得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弥补可抵扣亏损,因此,2023年末信大网御按累计可抵扣亏损全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853.87万元。
2024年,信大网御实现营业收入5,020.26万元,税前利润为-3,947.12万元,未达到预期水平。根据2024年的实际业绩及对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新订单的预期,信大网御制定了2025-2029年的盈利预测,预计2025-2029年累计可实现利润总额为12,747.22万元,收入和利润的预测数据相比以前年度的预测数据均出现较大幅度下调,符合信大网御当期经营走势判断;且出于谨慎性考虑,仅以未来5年(2025年至2029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8,561.00万元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超过部分予以转回。因此,信大网御在2024年末转回以前期间确认的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662.69万元,同时对2024年当年新增的可抵扣亏损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2025年子公司信大网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及转回情况及理由
2025年度,信大网御经营业绩同比呈现改善趋势,税前亏损额由3,947.12万元收窄至1,301.16万元,但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实现均未达到2024年制订的盈利预测水平。鉴于原盈利预测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偏差,信大网御基于当前行业景气度、市场竞争格局及在手订单情况,对未来盈利情况重新进行评估,审慎调整了盈利预测数据,并以新预测的2026年至2030年应纳税所得额5,171.47万元为限,确认2025年末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415.46万元,同时对2025年新产生可抵扣亏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对各报告期损益的影响
2024-2025年,信大网御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对利润的影响如下:
最近两年,信大网御递延所得税资产累计转回2,207.34万元,相应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各期净利润合计2,207.34万元。
(三)是否存在不当跨期确认、调节利润的情形
子公司信大网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为基础,结合预计在未来5年内能够获得利用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2024年和2025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金额,不存在跨期确认或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截至2025年末,公司产生的可抵扣亏损金额明细表、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金额明细表;
2、获取2024年和2025年,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的审计报告;获取2026年一季度,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获取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2026-2030年的盈利预测表;获取子公司信大网御2025-2029年的盈利预测表;
4、获取截至2026年4月末,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的在手订单明细表;获取了子公司信大网御新中标某省份通信管理局两个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销售合同;获取了信大网御2023年至2025年分季度收入明细表;
5、获取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2024年和2025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6、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等关于可抵扣亏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相关规定;
7、访谈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最近两年业绩情况、2026-2030年的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了解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2025年末确认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过程及相关依据;了解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公司部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公司在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是否已充分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相关因素的影响;了解子公司信大网御2024年和2025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转回的具体情况及理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机构认为:
1、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高凌信息和子公司信大网御分别确认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39.86万元和775.72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要求,判断过程合理、依据充分。
2、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信大网御以未来5年预测的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超出部分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子公司高凌技术和上海红神预计未来很可能无法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要求。在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相关因素的影响,具有谨慎性。
3、子公司信大网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为基础,结合预计在未来5年内能够获得利用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2024年和2025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金额,不存在跨期确认或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问题五、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21亿元,同比减少14%,其中,发出商品余额2,680.57万元,同比减少36.66%。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378.24万元,计提比例11.35%。本期存货跌价计提574.36万元,转回或转销559万元。
请公司:(1)结合发出商品在本期验收情况、和收入确认匹配性等,说明本期发出商品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业务板块列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和跌价计提和转回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无订单、超期储备、存在淘汰风险等异常情形的长库龄存货及其跌价计提情况;(3)列示各业务板块前五大订单对应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说明公司本年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准确、充分。
【公司回复】
一、 结合发出商品在本期验收情况、和收入确认匹配性等,说明本期发出商品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年末发出商品在2025年结转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24年末发出商品对应项目在2025年成本结转金额”与“2024年末发出商品在2025年结转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相关项目在2025年为完成销售进行了进一步投入。因此,2025年末结转的成本总额包含了2024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及2025年新增投入两部分。
(下转D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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