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6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17:3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6月24日下午17: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法事务部办公室(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060
电话:(86-756)8683888
传真:(86-756)8683111
联系人:严章祥
(二)会议安排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凌信息”)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190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一致。鉴于本公告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
问题一、关于收入
年报显示,2025 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2.29亿元,同比下降 13.92%。其中,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收入(以下简称军品业务)6,867.88万元,同比下降 21.95%,毛利率增加 11个百分点;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 7,457.90万元,同比增长 49%。军品、环保物联网、网络安全等业务均涉及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情形。
请公司:(1)说明最近三年军品业务中按暂估价和审定价确认收入的项目数量、金额和占比,各期审定价与暂估价差异金额、差异率、对当期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暂估价确认的过程、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可变对价等规定,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审价项目的累计暂估收入金额、有无项目已进入审价程序及预计影响、是否存在有充分调价证据应调整收入但未调整情形;(2)分业务板块列示按照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具体金额,结合不同业务板块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订单的相关合同条款,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时段法确认收入的要求,说明相关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依据和合规性,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3)分析说明本期军品业务毛利大幅增加、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和可比公司同类业务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一、说明最近三年军品业务中按暂估价和审定价确认收入的项目数量、金额和占比,各期审定价与暂估价差异金额、差异率、对当期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暂估价确认的过程、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可变对价等规定,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审价项目的累计暂估收入金额、有无项目已进入审价程序及预计影响、是否存在有充分调价证据应调整收入但未调整情形。
(一)最近三年军品业务中按暂估价和审定价确认收入的项目数量、金额和占比,各期审定价与暂估价差异金额、差异率、对当期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审价项目的累计暂估收入金额、有无项目已进入审价程序及预计影响、是否存在有充分调价证据应调整收入但未调整情形。
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主要与客户签署固定价格合同,2023年至2025年,以固定价格结算合同(非暂定价合同)确认收入金额合计为28,910.19万元,占公司同期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收入的86.75%。
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中以暂定价确认收入并需要价格审定的项目中,有5个合同项目在2023年以前年度按暂定价确认收入,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完成价格审定,暂定价收入合计为283.25万元,最终审定价格收入相较暂定价收入减少8.42万元,差异率为2.97%,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冲减当期收入8.42万元,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小。除此之外,2023年至2025年,涉及按暂定价和最终审定价格确认收入的项目主要包括当期确认收入的暂定价合同在当期完成价格审定后即按最终审定价格确认收入的项目,以及当期确认收入的暂定价合同因在当期未完成价格审定而以暂定价确认收入的项目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3年至2025年,当期按暂定价确认收入并在当期完成价格审定的项目系在当期以审定后的价格确认收入,对当期收入和利润没有影响。当期按暂定价确认收入但在当期未完成价格审定的项目,公司根据暂定价合同载明的暂定价确认收入,共涉及15个合同,其中,2023年按暂定价确认收入的2个合同截至目前已完成价格审定,上述2个合同暂定价收入合计227.88万元,最终审定价格收入相较暂定价收入减少1.60万元,差异率为0.70%,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小;剩余13个合同截至目前尚未完成价格审定,其中2023年和2024年该类项目收入占比较小;2025年该类项目收入占当期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收入的比例为34.61%。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尚未完成价格审定的暂定价合同,除上述回复中所涉及2023年至2025年尚未完成价格审定的13个合同外,还包括2项于2023年以前年度按暂定价确认收入但尚未完成价格审定的合同,以上15个未完成价格审定合同确认的暂定价收入合计为5,338.21万元,该等未完成价格审定合同均按照军工行业惯例付款,并按照军工行业惯例进行交付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未完成价格审定合同的客户以国防单位为主,合同3、4、5、11及14为央国企类客户,该类客户通常为项目总体单位,公司合同以其国防单位客户的价格审定结果为准,整体而言,上述未完成价格审定的合同与公司2023年至2025年完成价格审定的暂定价收入合同在客户属性、合同内容上具有相似性,由近三年已完成价格审定的最终审定价格收入与暂定价收入之间的差额可知,该类暂定价合同的最终审定价格与暂定价之间的差异较小。
截至2026年4月30日,除合同5、合同14及合同8-10外,其他合同已按照合同约定回款,多数合同已经全部回款或者回款比例超过80%,达到合同约定的价格审定完成前付款进度,预计未来最终审定价格与暂定价之间不会产生重大差异。合同5及合同14客户均为项目总体单位中国电科1,合同暂定价合计28万元,金额较小,公司完成交付验收后,按暂定价确认收入,因其国防单位客户付款后中国电科1才同比例向公司付款,以上2个合同暂未回款;合同8-10的3个合同系同一个客户的同一个采购项目,该客户为国防单位10,公司与其首次合作,向其各省总队、参谋部等下属单位交付程控交换设备,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国军标检验,取得装备检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于2025年12月根据客户调拨通知陆续向各具体收货单位交货并完成交付验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已申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70%进度款,因付款审批流程原因,该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回款,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项目回款,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价格审定,不存在有充分调价证据应调整收入但未调整情形。同时,公司已签订采用“先价格审定再签订合同“模式的军品项目合同,随着此类项目的推进,后续年度新增的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中以暂定价确认收入的项目将逐渐减少。
除上述回复已列示的尚未完成价格审定的暂定价合同外,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2023年至2025年按照暂定价确认收入合同中不存在其他尚未完成价格审定的情况。
(二)暂估价确认的过程、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可变对价等规定。
1、暂估价确认的过程、依据
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合同是否需要价格审定,系由客户根据相关政策和制度确定。不需要价格审定的业务,客户与公司签订固定价合同;需要价格审定的业务,客户首先与公司签订暂定价合同,公司根据暂定价合同组织生产并交付,客户根据暂定价合同载明的合同价款条款支付不同比例的货款,交付完成后客户根据其内部程序组织价格审定,价格正式批复后再根据约定多退少补。
2、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可变对价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
结合收入准则中对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销售合同以及军工行业惯例,以合同中确定的暂定价作为当期产品销售的交易价格,鉴于军方价格审定带来的价格变动为极可能发生事项,故公司在当期以暂定价结算存在未来转回的可能;因此,公司在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以暂定价确认收入符合可变对价确认的重要条件,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公司对于尚未完成价格审定以暂定价签署合同的产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公司按照暂定价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同时结转成本;待未来产品价格审定完成后,最终审定价格和暂定价的差额计入价格审定完成的当期收入。
综上,公司暂定价产品确认收入,以及暂定价与最终审定价格价差在审定当期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公司对需要价格审定的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合同收入确认与其他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一致
公司对需要价格审定的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合同收入确认与其他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一致,具体如下:
二、分业务板块列示按照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具体金额,结合不同业务板块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订单的相关合同条款,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时段法确认收入的要求,说明相关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依据和合规性,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一)公司不同业务板块按照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情况
公司2025年不同业务类型分别按照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环保物联网应用和网络内容安全两大业务板块。
(二)结合不同业务板块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订单的相关合同条款,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时段法确认收入的要求,说明相关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依据和合规性,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根据《收入准则》相关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按时段法确认收入: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公司相关业务符合“时段法”确认收入条件中的“(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环保物联网应用和网络内容安全两大业务板块,业务类型主要为运营维护服务,公司在合同期限内为客户提供运维服务的同时,客户即获得系统正常运行、风险降低、故障减少等经济利益,且已提供的服务无法收回,满足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即“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中关于“该履约义务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相关收入应当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期间内确认”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在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期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环保物联网应用及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中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前五大合同项目主要为运营维护类项目,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的运维项目,主要系公司负责环境监测(空气、水、噪声等)站点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确保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主管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正常联网;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运维项目主要系公司负责系统软硬件的驻场式运行维护、信息化系统及通信传输资源的日常运维管理、技术支撑厂商的协调管理,以及应急响应支撑、定期培训与技术支持等工作,确保各类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环保物联网应用及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中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前五大合同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业务主要合同条款符合“时段法”确认收入条件中的“(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分析说明本期军品业务毛利大幅增加、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和可比公司同类业务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一)军品业务毛利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
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毛利率由2024年的41.42%提升至52.44%,增加11.02个百分点,主要受产品收入结构变化的影响:
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2024年交付完成的项目中,IMS网络系统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其中,某IMS电话网和光纤远程调度系统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709.96万元,占当年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收入约30.80%,基于新产品推广的市场开发策略,该项目的产品定价较低,且配套产品或部件的外购比例较高,该项目32.22%的毛利率远低于公司成熟产品毛利率。
2025年交付完成的项目中,程控交换系统设备收入占比较高,其中,某程控交换设备自主化升级改造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377.28万元,占当年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收入约34.61%,程控交换系统设备系公司成熟产品,与其相关的板卡、组件等主要由公司自主生产,该项目外购配套产品或部件占比低,项目毛利率达61.85%,从而拉高了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的整体毛利率。
综上,受产品收入结构变化影响,2025年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毛利率有较大幅度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主要面向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公安、电信运营商等客户,为其提供电信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诈骗防范为代表的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和数字社会综合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由2024年的5,005.02万元增长至2025年的7457.90万元,增幅49.01%,其增长主要受以下因素的整体影响:
一是增量业务带来的新项目收入。随着全国反诈治理体系持续深化、网络内容安全监管要求不断升级,2025年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新签合同额实现大幅增长,2025年新签订合同额为18,848.80万元,同比2024年大幅增长387.32%。上述合同中,部分运维及维保项目根据合同条款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2025年实现收入约1,466万元;另有公司间接参与的某两个省份通信管理局项目完成验收并实现收入约1,256万元。带动了公司2025年收入的增长。
二是存量业务实现的收入转化。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以往年度签约的重大项目于2025年度陆续完成验收并结转收入,其中,直接参与的某两个省份通信管理局的系统建设项目合计结转收入约2,286万元,也进一步推动了该业务板块收入的增长。
截至2025年末,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尚未确认收入的在手订单合同额为17,658.98万元,订单较为充足,为公司以后年度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
综上,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2025年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与可比公司同类业务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1、军品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变动情况
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军品业务)主要面向军用电信网,产品分为固定通信应用产品和针对特种应用场景的便携及车载通信产品,并能够为用户提供付费维修等技术服务,2024年和2025年,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固定通信应用产品中的通信系统设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属于“通信系统设备制造(C3921)”,在同花顺行业分类中为“国防军工--军工电子--军工电子Ⅲ”。
A股上市公司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通信系统设备制造(C3921)”且同花顺行业分类为“国防军工--军工电子--军工电子Ⅲ”的公司及其通信业务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及上述公司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上述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或应用领域与公司所从事的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差异较大,业务或产品的可比性较低。上述公司2025年毛利率变动情况亦有所差异,一方面,各自业务产品和具体应用场景所面临的行业竞争格局、供需状况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各公司自身的成本管控、产品结构、市场定价等因素对其毛利率也会产生较大影响,在此情形下,上述公司与公司的毛利率变动情况不具有直接可比性。
与公司产品和业务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为震有科技,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通信系统设备制造(C3921)”,但同花顺行业分类为“通信--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其核心网系统产品亦主要应用于电信网,与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具有一定的可比性。2025年,公司与震有科技可比产品的毛利情况具体如下:
如上表所示,震有科技核心网系统产品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2025年毛利率同比小幅增长。公司军用电信网设备业务2023年毛利率为64.63%,2024年受新项目IMS电话网工程成本高、产品定价低等因素影响,军用电信网设备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2025年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有所回升。综上,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2025年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变动情况
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主要是面向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公安、电信运营商等客户,为其提供电信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诈骗防范为代表的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和数字社会综合治理整体解决方案。上市公司中新赛克、浩瀚深度、恒为科技亦从事类似业务,上述公司同类业务与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收入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除浩瀚深度外,2025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整体而言,相较于上述公司,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规模较小,收入变动幅度较大,2025年收入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抽样检查近三年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各期收入金额前五大的合同,核查是否存在价格审定条款。
2、获取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中涉及价格审定的项目明细,并检查该等项目的合同、验收文件、价格审定文件(如有)、收入确认的会计凭证以及未完成价格审定项目的大额回款凭证等资料。
3、查阅公司年度报告,了解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查阅其他上市公司关于军品价格审定业务的会计处理,并对照会计准则,核查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4、查阅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与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的合同、发票、考核表、收入分摊计算表等资料;
5、获取并查阅影响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毛利波动的重要项目合同,检查合同内容及项目验收文件;
6、查阅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2024年及2025年新签合同项目台账,分析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
7、复核会计师关于收入真实性检查及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底稿;
8、查阅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和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对比分析该等公司可比业务2025年的毛利及收入变动情况;
9、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军用电信网通信业务的价格审定情况、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和网络内容安全业务2025年的毛利及收入变动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主要与客户签署固定价格合同,公司2023年至2025年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中按暂定价和最终审定价格确认收入的金额和占比较低,已完成价格审定的项目最终审定价格与暂定价差异金额、差异率较小,对当期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暂定价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可变对价等规定,尚未完成价格审定的15个合同项目确认的暂定价收入合计为5,338.21万元,截至2026年4月末,除中国电科1的2个合同以及国防单位10的3个合同尚未回款外,其他合同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价格审定完成前付款进度,预计未来最终审定价格与暂定价之间不会产生重大差异;中国电科1的2个合同因其国防单位客户付款后中国电科1才同比例向公司付款,以上2个合同暂未回款;国防单位10的3个合同系同一个客户的同一个采购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交付验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价格审定,不存在有充分调价证据应调整收入但未调整情形。
2、公司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业务主要为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及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中的运营维护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3、本期军品业务毛利大幅增加、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合理,与可比公司同类业务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问题二、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59亿元,其中,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累计占比66.74%,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26.64%并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未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组合计提坏账3,576.32万元,转回或收回金额合计1,300.48万元。
请公司:(1)区分不同业务板块和客户类型,列示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计提情况、逾期情况及回款障碍、催收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等;(2)列示前十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方和公司前十大客户在合同订单、确认收入、挂账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期末余额等方面的匹配情况;(3)说明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未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和合理性,本年坏账转回或收回的具体情况及其合理性,测算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和当前坏账计提金额差异情况,结合前述分析,说明公司本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及时、准确和充分。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不同业务板块和客户类型,列示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计提情况、逾期情况及回款障碍、催收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等。
(一)不同业务板块和客户类型的1年以上应收账款整体情况
截至2025年末,按业务板块划分,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占比=该业务板块1年以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余额;
注2: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为至2026年5月10日,系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款金额。
截至2025年末,按客户类型划分,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表所知,截至2025年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环保物联网应用和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板块;截至2025年末,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业务中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系对某政府单位的1,765.42万元应收账款,因该项目合同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需要完成政府审计后支付,目前政府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客户尚未付款,由于该政府单位款项账龄超过3年,公司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整体而言,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系对政府单位类和央国企类客户的应收账款,该等客户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为当地财政资金紧张、合同约定部分进度款的支付待审计完成后支付,以及客户因未收到其下游客户回款而未对公司回款等原因。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划分各部门回款追踪管理责任,确保款项回收工作有序推进。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跟踪和信息反馈,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资料收集及具体的款项催收工作。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并督促销售部门及时催收货款;销售部门及时将催收情况及客户经营情况等信息反馈给财务部门。对于逾期应收账款,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视逾期时间、价款、客户资信等情况,分别采取电话催收、发催收函、诉讼等方式进行催收。公司通过诉讼方式在2025年和2026年1-4月分别追回款项420.50万元和356.79万元。
(二)主要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及公司催收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环保物联网应用和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板块,上述两个业务板块的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合计占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86.85%。以下通过分析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和环保物联网应用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中的前五大客户情况来说明长账龄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及原因,以及公司的催收等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客户国防单位4的交易包括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网络空间内生安全业务,其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两种业务的欠款,在主要欠款业务(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中进行分析。
二、列示前十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方和公司前十大客户在合同订单、确认收入、挂账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期末余额等方面的匹配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为490.59万元,均为质保金,因此以下合并列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余额的前10大单位,上述前10大单位与公司2025年收入前十大客户在合同订单、确认收入、挂账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期末余额等方面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国防单位10已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合同额70%的付款条件,公司已提交付款申请,客户待审批完成后支付。
三、说明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未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和合理性,本年坏账转回或收回的具体情况及其合理性,测算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和当前坏账计提金额差异情况,结合前述分析,说明公司本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及时、准确和充分。
(一)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未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和合理性
1、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2)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会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分析,若发现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由前述“一、区分不同业务板块和客户类型,列示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计提情况、逾期情况及回款障碍、催收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等。”之回复可知,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系对政府单位类和央国企类客户的应收账款,该等客户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为当地财政资金紧张、合同约定部分进度款的支付待审计完成后支付,以及客户因未收到其下游客户回款而未对公司回款等原因,不存在需要单项考虑计提坏账的风险因素。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考虑同行业可比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因素后,公司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亦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同时,震有科技披露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理由包括:客户涉及较多诉讼、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等原因,佳华科技及恒为科技披露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理由为无法收回,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系对政府单位类和央国企类客户的应收账款,不存在前述原因,故不存在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已计提充分坏账准备。
(二)本年坏账转回或收回的具体情况及其合理性
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涉及的大额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中收回或转回金额1,300.48万元系2024年末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本年回款部分对应的坏账准备,公司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予以转回的情形,本年坏账转回或收回具有合理性。
(三)测算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和当前坏账计提金额差异情况
(下转D22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