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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8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向星星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80万手(1,8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6月15日至2032年6月14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22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32年6月14日)止(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7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回购或注销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6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8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豪能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5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955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配售代码为“753809”,配售简称为“豪26配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转换股份及募投项目实施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将分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为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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