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婷
新型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支柱与关键基础设施,正成为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5月份,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10座新型储能电站累计充放电量9702万千瓦时,相当于54万户居民一个月用电量,同比增长81%。这些储能设备用电低谷时储存电力,用电高峰时释放电力,以实际运行成效彰显了其在平抑新能源波动、增强电网韧性、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中的重要作用。
亮眼运营数据与产业势能之下,行业规模化、长效化发展的痛点凸显,盈利模式不稳定、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等难题,制约储能产业提质扩容。
从政策端看,顶层设计已在突破。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即“114号”文),首次从国家层面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参照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并按顶峰能力折算给予容量补偿,实现了新型储能在容量补偿机制上与其他电源的“同工同酬”。但具体定价标准、费用分摊规则尚在探索中,各地落地执行程度参差不齐,长远盈利基础仍不牢固。
与此同时,依靠用电峰谷差价盈利的方式,也会随着用电供需、天气变化出现明显波动,不少储能项目都陷入“建好容易、运营艰难”的困境。
笔者认为,推动新型储能跃升为高比例新能源消纳和电网动态平衡的核心“平衡器”,夯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基,关键在于打通市场化堵点、完善收益机制,真正实现储能可持续经营、长效化发展。
一方面,各地需加快落地多元收益模式,进一步细化费用分摊、运行考核等实操规则,为储能项目筑牢收入根基,打消经营顾虑。
另一方面,依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程,持续放宽储能参与电力交易、电力配套服务的准入门槛,让储能灵活调电的价值借助市场化得到合理体现。
除此之外,面对数据中心等大型用电场所持续增长的用电需求,行业还可以积极探索“数据中心+储能”融合模式,通过签订长期用电合作协议稳定现金流,为储能产业挖掘全新的增长空间。
笔者认为,随着顶层政策不断完善、电力市场改革持续深化、跨界融合业态日益丰富,新型储能将全面深度融入源网荷储一体化体系,为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提供长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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