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日期:2026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一) 产品要素
(二) 标的不动产项目情况
本基金拟持有的不动产项目情况如下表: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运作情况”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不适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不适用。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过程中收取:
注:1、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2、公众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支付认购费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对于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认购费用为0。对于公众投资者,场外份额认购费率如表所示,场内份额认购费用参考场外认购费率设定。3、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管理费统一从本基金财产中列支,相关主体费用的具体收支情况详见定期报告。
2、披露相关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年金额为预估值,单位为元,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不动产基金”)。不动产基金与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动产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持有其全部份额取得不动产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利,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不动产运营收益,并承担不动产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不动产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不动产基金投资风险及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 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及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交易失败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的交易风险、集中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停牌、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份额比例较高导致的基金治理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基金份额限售份额解禁风险、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至趋于零的风险、本基金初始净现金流分派率显著偏高的风险、其他风险
2、 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项目管理风险、不动产项目行业风险、不动产项目国补相关的风险、国补退坡风险、不动产项目运营风险、《电力业务许可证》续期风险、《并网调度协议》续期风险、《购售电合同》续期风险、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解聘及更换风险、不动产项目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合规运营及安全生产风险、不动产项目流动性风险、区域内海上风电行业的竞争风险、不动产项目的资产评估风险、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不动产项目出售/处置价格波动及处置的不确定性风险、用海申请批复文件、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取得时间晚于项目开工时间的风险、不动产项目转让限制的风险、不动产项目机组设计寿命届满后移交的风险、不动产项目保险理赔金额无法覆盖财产损失的风险、集控中心相关资产未纳入入池资产范围相关风险、不动产项目对外租赁的风险、基础服务费B影响可供分配现金流的风险、不动产项目弃风率预测偏差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对不动产项目造成的风险。
3、 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法律、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
4、 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险、项目公司人员尽责履约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具体请见招募说明书之“第一章 招募说明书概要及风险因素”。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htscamc.com,客服电话:4008895597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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