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公司8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郑茂荣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46,705,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5,54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1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1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48,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9%;反对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弃权2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178%;反对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32%;弃权2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9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52,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6%;反对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弃权2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2%。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30%;反对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32%;弃权2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3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52,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6%;反对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2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30%;反对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14%;弃权2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5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10,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7%;反对1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2%;弃权3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2%。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957%;反对1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17%;弃权3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26%。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4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反对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3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6%。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742%;反对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14%;弃权3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43%。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3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3%;反对1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弃权29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808%;反对1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95%;弃权29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9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38,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9%;反对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弃权3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91%;反对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43%;弃权3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211,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4%;反对1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弃权2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906%;反对1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45%;弃权2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4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280,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8%;反对19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2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89%;反对19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89%;弃权2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23%。
股东回避情况:关联股东郑茂荣先生、沈万玉先生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246,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弃权2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6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17%;弃权2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23%。
股东回避情况:关联股东郑茂荣先生、沈万玉先生回避表决。
此外,公司原独立董事吴慈生、胡刘芬,现任独立董事完海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意见:本律师认为,富煌钢构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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