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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下属企业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本次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孙延生先生、周邵萍女士、张正勇先生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对本议案投赞成票。

  2025年公司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金额2655.68万元,余额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下属企业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国机保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项的规定,国机保理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XQNM5M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日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1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国机保理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机保理的资产总额为409,344.72万元,负债总额为354,422.78万元,净资产为54,921.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85.97万元,净利润909.5万元。

  国机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保理/无追索权保理,保理融资费率参照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申请期限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孙延生先生、周邵萍女士、张正勇先生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保理融资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投赞成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年公司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金额2655.68万元,余额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2026年6月5日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王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健、汪冰、张尚文、杨勇、郑中、丁杨惠勤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6月3日、6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6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1021798

  邮箱:lanpec@lanpec.com

  (二)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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