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7 证券简称:惠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7,858股,于2026年5月22日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5,299,317.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9,191,540.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6,107,776.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5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0196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及使用原因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107,776.82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9,553,776.82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 投资范围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产品(包括但不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固收类产品等),且该等低风险保本产品不得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低风险保本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限内和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
(五) 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将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保本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选择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形势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分析和跟踪低风险投资产品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董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保本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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