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6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6月12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 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4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华夏创业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6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华夏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华夏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3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华夏国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3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9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小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159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华夏创业板低波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6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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