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常经营需要,需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蒙商银行”)申请借款等,公司近日与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联晟新材

  3、债权人:蒙商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联晟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305,961.72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305,96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