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14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与陈琬宜签署《晏喜明、赵尊铭、赵雄与陈琬宜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31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陈琬宜(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与陈琬宜于2026年3月18日签署了《晏喜明、赵尊铭、赵雄与陈琬宜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双方就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及后续股份锁定安排等相关事宜达成补充约定。本次调整不涉及转让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
● 本次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9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0,31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陈琬宜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微”)收购上海奎芯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芯科技”)控制权设置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三期确定可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陈琬宜自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股份质押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本次股份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0,31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质权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微(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质押”)。
●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31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陈琬宜。其中,晏喜明拟转让数量为5,948,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01%,赵尊铭拟转让数量为3,251,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2%,赵雄拟转让数量为1,115,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6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与陈琬宜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9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0,314,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陈琬宜的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股份比例”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比例之间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2026年3月1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微、陈琬宜及奎芯科技部分股东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陈琬宜为该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人,为保障该协议项下和芯微权益,陈琬宜拟将其基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取得的公司6.0000%股份质押给和芯微,为陈琬宜的业绩补偿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陈琬宜自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于近日收到陈琬宜的通知,其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股份质押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本次股份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0,31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质权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微。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陈琬宜应将所持股份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其履行订立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的担保。
2、 业绩补偿义务人为陈琬宜和奎芯科技部分股东,并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陈琬宜和奎芯科技部分股东承诺,奎芯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对应实现的业绩应达到相应标准。质押股份根据承诺业绩的实现情况分三期解质押,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标的股份解质押:在奎芯科技完成2026年业绩承诺后,陈琬宜累计可解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本次质押股份总额的20%。
(2)第二期标的股份解质押:在奎芯科技完成2026年及2027年业绩承诺累计金额后,陈琬宜累计可解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本次质押股份总额的40%。
(3)第三期标的股份解质押:在奎芯科技完成2026年、2027年及2028年业绩承诺累计金额或业绩补偿义务人已履行全部补偿义务(如有)后,陈琬宜累计可解质押的标的股份数量为本次质押股份总额的100%。
若因业绩补偿需要,公司及和芯微应配合陈琬宜解质押相应比例的公司股份仅用于业绩补偿。若触发业绩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应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且收到公司及和芯微补偿支付通知后的一百八十日内向公司及和芯微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及和芯微应配合乙方减持乙方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解锁、解质押、办理解禁公告),若因公司及和芯微未能及时配合或因监管政策原因导致陈琬宜未能及时完成减持或支付业绩补偿款的,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可相应顺延且不构成补偿义务人的违约。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琬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 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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