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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书面送达发出会议补充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郜洪青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马英华女士、于长顺先生、梁彤缨先生、尤德卫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行业及同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全年津贴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其他事项

  1、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4、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行业及同地区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相应薪酬。

  四、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利润奖励组成。绩效年薪、超额利润奖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1、基本年薪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年薪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考核及个人履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3、超额利润奖励依据目标经营业绩、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按超额利润奖励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发放。

  4、福利按公司当年执行的福利制度规定执行。

  五、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董事会考核结束及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其中,绩效年薪10%递延至3年后一次性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领薪、不重复计算。

  4、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向股东会说明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本次会议议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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