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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0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金雷先生、霍新潮先生、霍中菊女士、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刘新宽先生,共8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长金雷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武娜女士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80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0,370股至740,74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14%至0.27%。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股而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长期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资本市场变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元/股(含,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已按派息金额相应调整,后续不再就回购价格上限另行发布调整公告),该回购价格上限为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0,370股至740,74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14%至0.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除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外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资金使用金额超过最低限额后,则回购方案即可以选择实施完毕,或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2)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元/股(含)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0,370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元/股(含)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40,740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88,829.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6,616.83万元,流动资产为200,363.12万元,货币资金为33,543.9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0.69%、1.02%、1.00%、5.96%,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项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财务总监童秀娣女士配偶寿新涛先生于2026年6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00股。

  上述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股份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订并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股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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