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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产盟”)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8.246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56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产盟持有的标的公司28.2461%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股权变更事项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支付交易对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相关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并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5、公司尚需继续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注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所需履行的全部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之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

  2.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3. 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已签署的交易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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