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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七)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深圳雷度提供的部分担保已到期,2026年6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深圳雷度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2.4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含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2.4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006”、“2026-008”、“2026-019”号公告。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雷度电子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38亿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1.49%。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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