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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三关联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佳敏律师、汪若歆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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