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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949,056,5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含本次)55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7.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1%。

  一、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6年6月15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通知,获悉复星高科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以上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复星高科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复星高科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 复星高科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0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8%,对应融资余额为102,000万元;复星高科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8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4%,对应融资余额为540,000万元。复星高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 复星高科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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