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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ST嘉澳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沈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吴逸敏先生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3关联股东王艳涛、傅俊红依法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顾祺增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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