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4,000万元,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9年8月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6号)同意,公司11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为“奥维转债”,证券代码为“118042”。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0.90元/股。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自2023年11月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80.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自2023年11月1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4.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1年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 自2024年1月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4.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800,466股股份的注销, 自2024年3月1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4.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自2024年5月20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7.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0月15日转股价格调整为86.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自2024年11月2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6.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公司合计33,475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21日完成注销,因注销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奥维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86.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自2025年2月1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6.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因公司合计34,563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3月20日完成注销,因注销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奥维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86.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自2025年5月27日起“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86.58元/股调整为86.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5年5月27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因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自2025年6月10日起“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86.48元/股调整为84.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5年6月10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自2025年8月26日起“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84.88元/股调整为84.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因公司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自2025年9月26日转股价格由84.94元/股调整为84.4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因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自 2026 年 2 月 6 日起“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 84.44 元/股调整为 84.4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 2026 年2 月 6 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因公司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自2026年6月15日起“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84.42元/股调整为83.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71.08元/股),已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行业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公司基本情况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坚定投资者的信心,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转股价格。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9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资金来源: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5、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从2023年8月1日延期到2023年8月7日。
3、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9日为授予日,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4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0、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1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12、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如下:
P=P0–V=44.88-0.80=44.08元/股
因此,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4.08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