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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所持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26年6月18日(含)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我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银河微电(股票代码:688689.SH)予以估值。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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