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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何成实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理罡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增加至84,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000元增加至84,000,000元。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已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恩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币种为美元。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整(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00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等品种。上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届时将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暨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拟转增24,000,000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增加至84,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000元增加至84,000,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莉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张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莉女士原定的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由于张莉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张莉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张莉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谨向张莉女士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恩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恩宇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出具书面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会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辞职报告(张莉)。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附件:个人简历

  郭恩宇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至2014年8月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研究助理;2017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大连理工大学特聘研究员,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大连理工大学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恩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恩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郭恩宇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郭恩宇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  R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郭恩宇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恩宇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R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方和交易金额: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海外业务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币种为美元,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在前述交易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由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操作风险:因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可能产生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结汇损失。

  2、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范围、审批权限、操作规范、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制度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3、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6、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3、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已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整(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本次调整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整(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00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等品种。上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此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除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外,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发生变动。

  为提高决策效率和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签署融资、借款、授信及担保协议,在调剂事项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蒋洪

  电话:0510-86902939

  传真:0510-86902939

  邮箱:js.zhengquan@giansun.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400”,投票简称为“江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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