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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5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各12,394.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9,88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3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所持石灰石矿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各12,394.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6个月。

  2、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9,88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借款期限1年。

  3、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3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所持石灰石矿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3年。

  4、公司继续为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3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510,505.5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40.29%,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4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49,900万元信托借款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该期限内公司可就上述信托借款业务进行多次展期,但展期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借款在2026年12月31日前的展期业务均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

  ● 本次交易对方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49,900万元信托借款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该期限内公司可就上述信托借款业务进行多次展期,但展期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借款在2026年12月31日前的展期业务均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和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借款业务的具体延长期限及延长方式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关联人简介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31956H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期货及基金投资;科技金融(仅限为科技金融类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租赁(融资租赁);投融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与运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三、担保人简介

  1、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80H520G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6965337368

  法定代表人:陈兆波

  注册资本:42,01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56533451R

  法定代表人:武装

  注册资本:4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酒店、休闲体育设施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0AJ60P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100,01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塑钢窗组装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01%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3697759841A

  法定代表人:丁佳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天津建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陈铁志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168,872,758.09元,总负债为39,388,727,859.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8,985,612.77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60,654,304.0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40,411,054.2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205,115,251.65元,总负债为39,717,031,909.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0,017,092.42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95,232,585.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4,596,047.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5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7日

  至2026年7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6年6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7月6日(星期一)9:00-11:00, 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秦音、顾佳昊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202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4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26年6月1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49,900万元信托借款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该期限内公司可就上述信托借款业务进行多次展期,但展期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借款在2026年12月31日前的展期业务均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和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借款业务的具体延长期限及延长方式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及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亿元,期限1年,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3.7亿元委托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80天,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亚泰富苑房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顺位抵押;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8亿元,期限1年,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9,950万元、12,950 万元,期限1年(可循环使用),委贷行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2处石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5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下2套熟料生产线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各12,394.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9,88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3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所持石灰石矿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510,505.5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40.29%。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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