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
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会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证券部。
3、会议联系人:孙冬冬
4、电话:0631-7379496
5、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6月1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东广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持股5%以上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刘东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介保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张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王自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门秋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陈剑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人。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持股5%以上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邹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王先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孙瑞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田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王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董事会独立董事3人。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2026-03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东广先生、介保海先生、张彬先生、王自会先生、门秋辰女士、陈剑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邹振东先生、王先鹿先生、孙瑞玺先生、田耀先生、王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振东先生、王先鹿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瑞玺先生、田耀先生、王林先生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均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及时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相关培训并取得认可证明。其中王先鹿先生、王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 由第八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东广,男,1970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0年1月至2016年8月,任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东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介保海,男,198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22年9月,历任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宁波启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市场部负责人。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任山东华鹏代董秘;2025年4月至今,任山东华鹏董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介保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张彬,男,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8年10月至 2023年9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内控经理;2023年10月至2025年5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2025年6月至今,任山东华鹏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彬先生同时任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王自会,男,1984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历任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法律处法务专员,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自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门秋辰,女,199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3月至2024年9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市场部资本运营师;2024年9月至今,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资本运营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门秋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陈剑钊,男,198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6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2026年6月至今,任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振东,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7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鹏律师事务所主任。2018年5月至今,兼任华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6. HK)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兼任山东华鹏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振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王先鹿,男,1976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2003年7月至今,任职于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现任MPAcc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会计学国家一流专业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先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孙瑞玺,男,1965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省仲裁专家库成员,山东省首届法律研究领军人物,东营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DAMA-CDGP数据治理专家。现任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瑞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田耀,男,198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2007年4月至2013年8月,任淄博华川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山东德泰堂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山东博骏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7月至今,任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王林,男,1983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四川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历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上海熙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21年4月至今,任威海高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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