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前述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最终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以及《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证监会公告〔2025〕19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6,6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8,000,000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化的原因。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15.64万元和5,827.33万元,假设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制性股票归属、可转债转股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康复医疗创新产品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补充,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其中,康复医疗创新产品研发项目涉及产品研发投入及研发相关设备购置费用,产品研发投入包括脑机接口康复医疗产品、康复机器人、其他康复医疗创新产品。本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推动公司产品技术升级迭代,提升公司康复医疗器械研发能力,优化公司产品战略布局,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撑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研发相关设备购置费用项目将改善公司多研发中心相关产品研发场地及软硬件设施,进一步提高研发效率、提升研发实力,满足前沿产品的研发需求。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在总部、郑州、天津、南京、成都、深圳、上海、杭州、西安、北京等地开展研发中心的建设,利用多研发中心布局,加大高端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公司持续构筑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截至目前,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600余人,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稳定,具有卓越的人才梯队。
2、技术储备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截至2026年3月31日,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专利等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已累计取得有效发明专利254项;累计获得省级科技成果306项;获得30余项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持有403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公司及子公司多次参与国家及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其中国家重点/重大研发计划12项。此外,公司参与起草或参与评定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达42项。
2025年,公司响应国家“十五五”脑机接口未来产业战略导向,全面布局脑机接口前沿技术领域。公司筹建Sun-BCI Lab脑科学实验室,聚焦脑电采集装置、脑控产品、生活场景类产品、自研算法及大脑生物医学五大研发维度,掌握核心算法自主知识产权,自研高精度多模态脑机接口康复设备,全力推动前沿技术在康复领域的研发、转化及应用。目前,公司已实现硬件、专用芯片、电极、核心算法、脑机交互康复设备全链条关键环节自主可控与技术突破,构建“底层技术自研+核心设备自制”双重优势。
公司将继续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河南省脑机接口康复设备技术创新中心、河南省智能康复设备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创新平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为技术创新提供持续动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3、市场储备
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康复医疗器械行业中,少数能够提供全品类康复医疗器械和全院临床康复一体化解决方案及专业技术服务的综合型企业,在营收规模、产品种类及覆盖面、研发创新及技术转化效率、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专利数量、核心技术、销售渠道、方案设计及项目运营能力、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均占有一定优势。
公司在31个省级行政区域拥有800余人的营销团队、700余家代理商,共同构成了国内庞大且完备的渠道销售网络。公司每个销售业务经理对应服务各自省、市、县(区)内的客户并对客户进行系统管理,始终将客户的需求摆在第一位,销售和管理能力较强。目前已为国内数万家终端机构提供服务,销售范围覆盖全国300余个地级行政区,市场区域覆盖率较高。
公司将持续深化国内市场的纵深布局,以高等级医院覆盖为抓手,巩固核心市场份额,通过为各级医院提供全院临床康复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和空间装备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打造“全科、全院、全域”“全人群、全病种、全生命过程”的“六全”智慧康养服务保障体系。此外,公司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持续加快“出海”进程,形成面向全球化需求的研发体系。近几年,为开拓国际市场,公司积极进行CE、FDA注册认证等工作,深入研究国际市场准入标准,优化现有出口产品序列,搭建国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相关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并加快推动技术产业化应用工作,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推动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另一方面,公司也将持续增强现有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维护和提高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的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措施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从其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3、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0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有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的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的决定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3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2024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3号)、《关于对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54号)。
公司收到相关函件后,对其中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进行了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整改,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沟通汇报机制;
2、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3、跟进诉讼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结果。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9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事先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永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8,000,000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7、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资本化研发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8、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证监会公告〔2025〕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届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募集资金规模、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4、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5、 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延期实施、中止或提前终止等事项;
7、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8、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前述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最终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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