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8,048,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8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7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7,704,443股,占公司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019%。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3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647,023股,占公司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8%。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49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418,352股,占公司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75%。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49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418,352股,占公司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75%。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925,760股,占公司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34%。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42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5,2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60,875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2、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H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0,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7%;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4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58,275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3、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1,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4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58,675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4,9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4、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4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61,075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5、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565,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8%;反对3,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4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60,243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032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6、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4%;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4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6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7、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2,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反对3,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4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6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585,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0%;反对39,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4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23,281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9%;反对39,594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9、《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1,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4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3%。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59,275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4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4,96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20,5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061,075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肖红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6,062,476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3946%,当选。其中:
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股得票数12,869,460票,得票数占H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2.4148%。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135,596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7.7897%。
11.02、选举曾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5,432,40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2025%,当选。其中:
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股得票数12,523,910票,得票数占H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89.9334%。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0,851,07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7.1133%。
11.03、选举刘锦婵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2,868,238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4209%,当选。其中:
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股得票数9,632,460票,得票数占H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69.1701%。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178,358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7.8913%。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陈丽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7,195,929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7401%,当选。其中:
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股得票数13,500,460票,得票数占H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6.9459%。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638,049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9841%。
12.02、选举施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7,244,514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7549%,当选。其中:
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股得票数13,504,960票,得票数占H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6.9783%。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682,134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0889%。
12.03、选举张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7,251,308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7570%,当选。其中:
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股得票数13,504,960票,得票数占H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6.9783%。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688,928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1051%。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彭云霞律师、祖岳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的30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对应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400份,剩余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3,600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对应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00股,剩余不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3,600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78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特别授予部分)拟回购注销合计13,600股限制性股票,拟注销合计13,6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拟回购注销合计5,000股限制性股票,拟注销合计5,000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8,6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8,6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曾杨清
联系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真号码:020-82210929
邮政编码:510730
邮箱:stock@delton.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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