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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完成暨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变更完成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冯开明、李中华先生累计任期即将满6年,并于2026年6月5日向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潘传红先生、杨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原独立董事李中华先生、冯开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2026年6月18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潘传红先生、杨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潘传红先生、杨晓波先生接替李中华先生、冯开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杨建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张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慧杰、赖元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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