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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6-03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5-3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5年9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5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2025-052)。

  (二) 2026年6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60,857,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回购最高价格8.9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57元/股,回购均价8.2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0,000,212.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2025-052)。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公司H股共计54,602,000股股份。除前述情况以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A股股份60,857,946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A股股份回购及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在本次A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解锁36,495,600股限制性股票均已上市流通;公司累计回购76,404,400股限制性股票,相关股票注销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60,857,946股A股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6-04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7,262,346股,从16,274,644,225股变更为16,141,349,079股,注册资本减少137,262,346元,包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0,857,946股和回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404,4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件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

  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8月6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揽收记录显示的发出日期为准。

  2.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A座中国交通建设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016562

  传真:010-82016524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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