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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 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2025年度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就该案件计提了预计损失27,796,133.08元,若一审判决生效(未上诉),根据此次判决结果,公司将冲销前期多计提的损失26,042,142.68元,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影响为增加利润26,042,142.68元,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公司收到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与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有关联,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便于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为由,申请追加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 本次诉讼判决结果

  公司近日收到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甘0602民初9979号),判决如下:

  1、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753,990.4元

  2、驳回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144元,由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负担15144元,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0000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2025年度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就该案件计提了预计损失27,796,133.08元,若一审判决生效(未上诉),根据此次判决结果,公司将冲销前期多计提的损失26,042,142.68元,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影响为增加利润26,042,142.68元,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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