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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4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26年0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比例为0.01%,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68,8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额度范围内办理开立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根据投资决策签署相关协议等。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指定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为便于实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将下述一般存款账户指定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6年6月22日,下述银行账户活期余额均为零元,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银行账户自2026年6月22日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6-05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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