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7,9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5,697,5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1.91%,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6,701,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新芳先生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86,09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80.69%,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沈新芳先生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6,4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4.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7%,对应融资余额为13,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2,72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8.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29%,对应融资余额为32,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4、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25年度,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和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湖州东尼服饰有限公司、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控制的其他企业;2、上述关联资助系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公司已于2025年度全额偿还。
上述关联担保和关联资助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已超过80%。主要系沈新芳减持计划于2026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持股基数减少所致。本次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的质押比例由84.53%降至80.69%。控股股东将合理安排减持所得资金,进一步降低质押比例。目前,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整体可控,但若未来股价变动,质押股份可能出现被违约处置、被强制平仓等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