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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所属公司2026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 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为锁定未来时点的外汇交易成本或收益,使进出口贸易业务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降低汇率波动对外汇结算造成的风险,公司及所属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所属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交易方式及币种

  公司及所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交易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币种仅限于公司实际经营所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所用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等。

  3、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公司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4、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期限及金额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止。授权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

  公司及所属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所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与交易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公司及所属公司财务部跟踪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公司独立董事李孟尧先生、陈佳俊女士、林丰先生,董事候选人黄丽玲女士、戴泗川先生列席本次股东会。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及财务总监赖荣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为-316,073,534.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1,847,698.00元,本期支付股利 11,859,761.64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6,085,598.02元。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505,653.1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230,112,551.52元,本期支付股利11,859,761.64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1,290,477,966.35元。

  鉴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红条件,2025年度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公司董事长杨韬2025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公司董事、总裁陈仁强2025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福日电子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福日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5日以微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6年6月22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补选黄丽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日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日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日电子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日电子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福日实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8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8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

  上述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4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10.4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乙方)

  主合同债务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债权本金:2,8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2.2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主营业务为贸易类业务,主要与央企、地方国企及上市公司开展合作,通过投标、战略合作等方式与客户达成交易,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福日实业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所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850万元,担保余额为56,502.9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5,332.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0,332.00万元,担保余额为241,002.78万元, 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93.79%、150.54%,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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