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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受2025年度公司业绩下滑影响,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相比2024年度下降11.84%。相关薪酬方案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2025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预期,为切实体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担的责任意识,公司拟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适度调减,整体下调幅度约为10%。本次薪酬调整属于公司主动优化成本管控、强化绩效约束的举措,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提升经营效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管理层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全面执行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司结合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胜任能力、市场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核心内容说明如下: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体现了“重业绩、强激励”的原则。为真正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担,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发放,确保薪酬发放与实际经营成果紧密挂钩,这意味着,管理层将率先承担经营压力,与股东共同面对业绩波动,也展现了管理层与公司共克时艰、与股东利益深度绑定的决心。本次薪酬方案的优化,不仅是落实监管新规的要求,更是公司治理迈向市场化、精细化、责任化的重要一步。

  1、关于确认何仕达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何仕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确认张峻峰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张峻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关于确认付国义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付国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关于确认王志涛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关于确认程锐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额度以上述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提请于2026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8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9日

  至2026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5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3、4、5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各议案相关的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日(星期四)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若没有前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需提供证券公司出具的盖章持股证明原件,证明的持股日期为股权登记日当天。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没有前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需提供证券公司出具的盖章持股证明原件,证明的持股日期为股权登记日当天。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时,需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公司出具的盖章持股证明原件、相关证券公司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持有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参会代理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以及复印件,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联系人:欧阳胜蓝、刘子钰

  联系电话:010-53563888

  联系传真:010-53563999

  邮政编码:100194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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