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8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李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获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暂由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近日,张李强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张李强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李强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张李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0776966
传真:0573-87279999
电子信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附件:张李强先生简历
张李强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员;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8年2月至2024年4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2019年2月至今任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象地板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七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6年6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79,510股,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20,000股,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30,000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9,510股,持股比例为0.3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李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李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李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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