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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6月23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内蒙古永太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拟以8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子公司新增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增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永太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以8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项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建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西环路1号。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6个主生产车间、2个后处理车间、1个成品包装车间,配套建设储罐区及蒸汽管网。

  5、项目建设时间:2026年8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最终以实际开展为准。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均为自筹资金。

  三、本次项目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锂电材料板块的核心产品涵盖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碳酸亚乙烯酯(VC)及电解液,已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产品矩阵与垂直一体化产业布局。本次项目建设,一方面,基于新能源行业稳步向前的发展趋势,动力与储能市场的需求扩容将拉动上游产品的需求,为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将显著强化公司在锂电材料领域的横向规模扩张与纵向产业链协同能力,进一步夯实综合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VC已投产产能1万吨/年,另有在建产能2万吨/年,叠加本次新增的5万吨/年产能后,若全部项目顺利达产,公司VC总产能将提升至8万吨/年。届时,公司锂电材料板块的产销规模将显著扩大,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也有助于强化各产品间的协同效应,从而持续巩固公司在锂电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和份额,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项目建设尚处于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项目风险提示

  1、政策和市场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实际市场供需状况,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2、资金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4、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但随着国家安全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政府逐步颁布实施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公司执行的环保标准也将更高更严格,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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