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6年6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周剑、张钜、邓峰、焦继超、陈敏、王帆、杭丽君7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及其控制的公司于2026年度进行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50万元(不含税),主要为向优必选销售商品8,100万元、租入资产15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董事长周剑控制优必选并在优必选任职,董事张钜、邓峰、焦继超在优必选任职,故周剑、张钜、邓峰、焦继超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关联方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及其控制的公司于2026年度进行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50万元(不含税),主要为向优必选销售商品8,100万元、租入资产150万元。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剑、张钜、邓峰、焦继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优必选作为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交易主体为2026年6月于深圳市新设的子公司深圳市新锋龙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与优必选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2201

  法定代表人:周剑

  注册资本:50,340.1373万人民币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承办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赛事活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智能机器人、通讯设备、玩具;医用机器人、医用器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紫外线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非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 优必选于2026年3月11日完成协议转让后取得本公司控制权,系公司控股股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4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1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7.03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相关网站,未发现前述关联方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中的商业往来。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价格以成本加成及市场价格为依据、租赁资产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成本及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的日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将遵循成本加成及市场价格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新业务发展的实际效果取决于后续技术研发、商业化推进等各个环节的整体表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成本及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对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ir@fenglong.com

  5、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1”,投票简称为“锋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附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其个人意愿投票;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