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赵华涛系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笃学之子,同时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赵华涛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赵华涛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赵华涛认购数量不超过162,162,16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赵华涛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华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085,097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0.1170%。
赵华涛先生,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昌乐洁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成通锻造有限公司、成都力拓电控技术有限公司、潍坊恒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支护设备管理委员会主任,液压支架制造部部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等职。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上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数量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赵华涛签订了《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华涛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赵华涛
甲乙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关于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的相关条款调整为:
(二)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数量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其他
1、补充协议作为《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生效条件亦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一致,除调整内容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2、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签订补充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者信心
本次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笃学之子赵华涛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赵笃学及赵华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赵华涛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升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近年来公司主营产品煤矿综采设备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的企业资金雄厚,为了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需要储备一定资金来应对竞争压力。
近年来,公司依托传统皮带机转型升级发展起来的“智能散料输送装备板块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业务市场涵盖了煤矿、地面矿山、冶金、焦化、化工、建材、电力、港口码头、物流园等领域,相继完成了多个项目的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取得了多个项目环节的突破,产品及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
公司逐步布局国际市场,嫁接国外优良资源,如标段合同金额达4.55亿元的非洲几内亚西芒杜铁矿带式输送机项目,对公司开拓该产品国际市场大型综合总承包项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该类项目周期特点也对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新的压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改善公司现金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行完成后,赵笃学与赵华涛父子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的关联交易之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与赵华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0元(除薪酬外)。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8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矿机”)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62,162,162股(含本数),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1,944,955,998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发行于2026年10月31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2,162,162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影响,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3亿元和0.52亿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假设情形1: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20%;
假设情形2: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一致;
假设情形3: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20%;
前述利润值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利润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总股本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1,782,793,83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26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8、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测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整体实力得到增强,但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分析详见公司编制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拓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营运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与持续经营能力,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考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保护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以填补本次发行对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加强业务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把握发展机遇,迎接发展挑战,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回报。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六、相关承诺主体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前述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新当选的董事以及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亦应遵守前述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对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1.8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进行了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华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华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矿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华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矿机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华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华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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