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6-032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Jisong Cui(崔霁松)直接持有公司1,879,000股股份(其中A股为1,470,000股,港股为409,000股),Jisong Cui(崔霁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7,657,782股股份;公司执行董事、血液瘤医学研究和临床开发高级副总裁Renbin Zhao(赵仁滨)直接持有公司393,000股股份(其中A股为350,000股,港股为43,000股),Renbin Zhao(赵仁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0,967,893股股份;公司首席技术官Xiangyang Chen(陈向阳)直接持有公司1,126,333股股份(其中A股为425,000股,港股为701,333股),Xiangyang Chen(陈向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659,667股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Jisong Cui(崔霁松)、Renbin Zhao(赵仁滨)和Xiangyang Chen(陈向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由于个人资金需求,Jisong Cui(崔霁松)、Renbin Zhao(赵仁滨)和Xiangyang Chen(陈向阳)拟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减持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A股股份,其中:Jisong Cui(崔霁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06,250股的公司A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7%;Renbin Zhao(赵仁滨)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0,000股的公司A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8%;Xiangyang Chen(陈向阳)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2,500股的公司A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5%。减持期间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 年9月30日,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Jisong Cui(崔霁松)
(二)Renbin Zhao(赵仁滨)
(三)Xiangyang Chen(陈向阳)
(四)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A股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董事、高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历次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总数的 25%(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豁免情形除外),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豁免短线交易情形除外)。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对公司前景持续看好,本次减持计划是由于其个人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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