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上证科创公函【2026】0324号《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就《问询函》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公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涉及币种为人民币。鉴于本公告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
问题1 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967.39万元,同比增长8.05%;归母净利润2,886.69万元,同比增长26.38%。(1) 分产品看,仪器业务营收同比增长34.7%,是本年度营收增长的主要原因;仪器毛利率同比增长16.42个百分点;试剂业务近三年营收呈减少趋势。(2) 分区域看,境外业务营收同比增长71.23%,占营收比例从上年的5%提升至8%,境内业务营收同比增长4.48%。(3) 分季度看,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成本为1,381.07万元,占当期营收的28%,显著低于前三季度。
请公司:(1) 按技术路线、产品类型、检测疾病领域及终端客户情况,列示近两年营收及其同比变化情况;(2) 列示近两年仪器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型、终端客户、销量及销售价格变化,量化分析仪器业务营收大幅增长、毛利率显著提升的合理性,说明仪器营收增长未带动试剂营收增长的原因;(3) 列示产品在境外获批注册情况,按区域列示近两年境外销售主要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模式;补充境外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回款金额、终端客户,分析境外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4) 列示第四季度销售产品主要类型及其料工费构成,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比相较于其他季度显著下降的合理性。
回复:
(一)按技术路线、产品类型、检测疾病领域及终端客户情况,列示近两年营收及其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路线是“基于机器视觉技术的医学显微镜形态学检验自动化”的关键共性技术,应用于尿液检测、粪便检测、生殖道分泌物检测、血液检测等疾病检测领域,因此以检测样本不同区分疾病检测领域如下:
1. 技术路线/疾病领域
单位:万元
[注]“其他”主要是多功能化学免疫分析仪、多功能自动镜检仪等,可同时检测多种样本,因此未列入具体样本分类
由上表可见,2025 年公司各技术路线/疾病领域主营业务收入呈差异化增长:粪便检测类、妇科检测类产品作为公司基础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41%、21.95%,保持稳健运行,系产品装机量提升带动配套试剂销量增长所致;血液检测类产品收入同比大幅增长335.92%,系2024年新上市产品市场推广成效显著,2025年度内装机量突破性增长带动仪器收入提升;尿液检测类产品受临床检验路径优化及医保政策改革引导,销售收入略有下降。整体来看,原有基础业务产品稳健、新产品放量,共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10%。
2. 产品类型
单位:万元
从产品类型维度来看,2025年公司各类型产品收入呈差异化变动:试剂收入同比下降2.29%,主要系尿液检测试剂收入回落,受临床检验路径优化及医保政策改革引导,相关试剂需求有所下降;仪器收入同比增长34.70%,主要得益于血液检测类仪器国内推广及海外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销售放量;耗材收入同比增长2.13%,整体保持平稳运行。
3. 终端客户情况
公司以经销模式为主要销售方式,辅以直销业务,客观上无法按终端客户维度完整列示全品类营业收入数据。结合现有业务管理实际,本次对可准确追溯的终端相关收入数据说明如下:
(1) 国内仪器类产品
公司国内仪器类产品可通过装机档案完整匹配对应终端客户的医院等级及对应收入数据,因此按终端医院等级分类披露国内仪器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 境外仪器类产品
境外仪器类产品完成出口后,由代理商负责执行终端装机,公司无法穿透获取下游终端客户的具体明细信息,仅可按出口国家维度统计销售规模,因此按销售国家分类披露境外仪器类产品的销售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3) 试剂及耗材类产品
公司营业收入以试剂类产品为主,试剂和耗材产品均通过经销商渠道对外销售。由于经销商下游覆盖渠道层级不统一、终端客户数量庞大且分布分散,公司无法穿透获取全部试剂及耗材产品的终端客户明细,无法准确统计该类产品的终端客户维度收入数据,因此未列示对应终端维度信息。
(二)列示近两年仪器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型、终端客户、销量及销售价格变化,量化分析仪器业务营收大幅增长、毛利率显著提升的合理性,说明仪器营收增长未带动试剂营收增长的原因
1. 公司近两年仪器业务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2025年公司仪器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4.70%、毛利率同比提升 16.42个百分点。
2. 仪器业务营收大幅增长、毛利率显著提升的合理性,说明仪器营收增长未带动试剂营收增长的原因具体说明如下:
(1) 收入增长合理性分析
本期收入增长主要由血液检测类仪器、粪便检测类仪器驱动:粪便检测类仪器受益于中东等海外市场拓展,境外订单放量带动销量、售价双升;血液检测类仪器作为2024年新上市产品,2025年销售数量同比增长316.67%,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妇科检测类仪器销量稳步提升,形成补充。
(2) 毛利率提升合理性
本期毛利率提升系产品结构优化与单产品改善共同作用:高毛利的血液检测类仪器收入占比提升,同时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境外高毛利订单占比增加、带动仪器业务毛利率上行,2025年度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对比如下:
(3) 未带动试剂增长的原因
本期新增仪器装机对试剂收入拉动有限,系产品特性与终端场景差异所致:
1) 血液检测类仪器配套试剂单位用量低,且样本数量相对较小,采购需求有限;
2) 境外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因海外仪器的日均就诊人数和标本量均少于国内市场,试剂采购需求较低;妇科检测类仪器试剂消耗处于逐步释放阶段,短期影响尚不显著。
3) 国内尿液检测类产品受临床检验路径优化及医保政策改革引导,试剂销售收入略有下降。
综上,本期仪器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具备合理性;受产品配套特性、海外市场环境差异、医保政策等因素影响,仪器装机增长未对试剂收入形成明显拉动。
(三)列示产品在境外获批注册情况,按区域列示近两年境外销售主要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模式;补充境外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回款金额、终端客户,分析境外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
1. 产品境外注册获批情况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分为仪器、配套检测试剂、通用耗材配件三大类,已在欧洲、亚洲、南美洲、中东、非洲及北美洲等核心海外市场完成合规注册/备案,所有对外销售产品均持有当地有效资质,不存在无证出口情形。具体注册信息如下表所示:
注:CE认证有效期5年,FDA列名无有效期
2. 近两年境外销售主要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2025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1.23%,核心驱动为亚洲地区(沙特市场)渠道开拓带来的订单突破性增长,同时受益于多款产品境外注册资质落地,为整体收入增长提供支撑;南美、非洲收入小幅下滑系市场环境及订单节奏波动的正常调整。
3. 境外前五大客户明细(2025年)
单位:万元
注: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由上表可见,2025年公司境外前五大客户期后回款覆盖率均超过85%,整体回款覆盖率达93.58%,回款质量良好,无重大回款风险;客户均为合作3-7年的长期经销商,合作关系稳定成熟,业务开展具备合规性与可持续性。
(四)列示第四季度销售产品主要类型及其料工费构成,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比相较于其他季度显著下降的合理性
1. 公司2025年各季度产品销售占比情况
公司2025年各季度产品销售结构存在阶段性波动:仪器类产品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系部分项目招采进度延迟所致;试剂及耗材类产品第四季度收入有所回落,系受2026年2月春节影响,经销商调整至2026年1月备货所致。
2. 公司2025年各季度产品销售成本结构情况
从成本构成看,各季度仪器、试剂、耗材的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占比均保持稳定,未出现异常波动。
3. 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比下降的合理性分析
2025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收入比例下降,核心原因如下:
(1)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规模下降
如前述,2025年第四季度产品收入下降,主要系仪器类产品部分招采项目进度延后、试剂及耗材类产品受春节错位导致经销商备货节奏调整。
(2) 仪器内部结构优化,单季度毛利率大幅提升
第四季度仪器毛利率达41.20%,较前三季度平均27.61%提升13.59个百分点,是成本率下降的核心驱动:
一是受国内医疗机构招采周期影响,血液分析仪订单多在下半年验收交付,高毛利的血液检测类仪器交付集中在第四季度,拉高了仪器整体毛利率;
二是境外高毛利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订单集中在第四季度交付:中东等境外客户采购多集中在下半年,第四季度境外收入占当期境外收入的37.12%,带动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单季度毛利率上行。
(3) 试剂内部结构短期波动,带动单季度毛利率提升
公司试剂产品类型较多,不同类型试剂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其中水剂产品毛利率较高,经销商季度间订货短期差异会导致季度间试剂毛利率有小幅波动,系正常的购销业务行为导致。
第四季度试剂毛利率85.33%,较前三季度平均74.59%提升10.74个百分点,也推动了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比下降:
一是受经销商订货节奏的短期波动影响,第四季度试剂收入中,高毛利的水剂产品收入上升,带动试剂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
二是公司年内推进的试剂生产工艺优化、供应链降本增效措施于下半年陆续落地见效,第四季度试剂原材料成本占比小幅改善,共同推动公司整体营业成本占收入比例进一步下降。
(4) 料工费结构稳定,不存在成本调节情形
从成本构成看,各季度仪器、试剂、耗材的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占比整体上较为稳定,未出现异常波动。公司成本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口径一贯,不存在延后结转成本、少计成本等人为调节情形。
综上,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收入比例下降,系当期营业收入规模阶段性回落、高毛利仪器类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试剂类产品盈利水平结构性提升共同作用的结果,与医疗机构招采周期、境外客户采购节奏等行业特性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成本核算方法保持一贯,各季度成本结构稳定,不存在人为调节成本的情形,该变动具有合理性。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提供的营业收入明细台账及分类汇总表,复核其按技术路线/疾病领域、产品类型的分类口径,核对近两年营收及同比变动数据的准确性,并结合业务背景分析变动原因;
(2) 取得公司仪器业务各产品类型的销量、售价及毛利率明细,分析2025年仪器业务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的具体驱动因素,重点关注血液检测类仪器销售增长与试剂业务未同步增长的商业合理性;
(3) 查阅公司境外产品注册备案文件及销售明细表,复核按区域列示的近两年境外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及主要销售模式;获取境外前五大客户清单,查阅销售合同、报关单、外汇回款凭证等资料,核查客户交易真实性,分析境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商业原因;
(4) 获取公司2025年分季度销售成本结构表,复核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显著下降的业务背景,结合各季度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特别是高毛利率血液检测类仪器的收入占比提升)以及各产品成本构成的稳定性,分析成本占比波动的合理性;
(5) 访谈公司销售、财务及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产品配套销售政策、境外业务拓展情况、仪器与试剂销售联动关系,以及季度成本波动的具体原因。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 公司按技术路线/疾病领域、产品类型列示的近两年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与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一致,相关分类口径合理;
(2) 公司仪器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血液检测类仪器新上市放量及粪便检测类仪器境外订单增长所致;毛利率同比提升,主要受益于高毛利的血液检测类仪器收入占比提升以及境外高毛利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订单增加;仪器营收增长未同步带动试剂营收增长,主要因血液检测类仪器配套试剂品类少、用量低,境外尿液、粪便检测类仪器因海外仪器的日均就诊人数和标本量均少于国内市场,试剂采购需求较低,妇科检测类仪器试剂消耗尚处于逐步释放阶段,相关商业逻辑合理;
(3)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已取得CE认证、FDA列名等有效注册/备案资质,境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源于中东等地区渠道开拓及订单突破,前五大客户均为长期合作的经销商,交易真实,回款覆盖率达93.58%,回款情况正常;
(4)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显著下降,主要系当期高毛利率的血液检测类仪器等产品销售占比提升,拉高了整体毛利率;同时各季度各产品的料工费成本结构保持稳定,不存在人为调节成本核算的情形,成本变动具备合理性。
问题2 关于客户和供应商
年报显示,(1) 湖南速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均为前五大客户)、济南维和经贸有限公司(2019年以来均为前五大客户)已退出前五大客户,深圳市帝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首次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2) 长沙正诚机械有限公司首次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且排名第一,深圳市佳怡鑫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16-2024年均为前五大供应商)退出前五大供应商。(3) 合同负债分别为2,525.49万元、2,770.27万元和2,691.44万元,占各期营收的12.6%、13.6%、12.3%。
请公司:(1) 列示近三年湖南速检、济南维和、深圳帝迈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及占同类业务比例、回款情况,分析相关客户销售金额变动及终止合作(如有)的原因;(2) 列示对长沙正诚、深圳佳怡采购的产品类型、采购金额及占同类业务比例、付款情况,说明近三年供应商变动的原因;(3) 补充近三年合同负债各期结转科目和结转金额,如存在长期挂账情况请补充原因;补充合同负债前十大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预收余额及比例、期后结转情况;结合公司预收政策,分析近三年合同负债及占营收比例持续稳定的合理性。
回复:
(一)列示近三年湖南速检、济南维和、深圳帝迈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及占同类业务比例、回款情况,分析相关客户销售金额变动及终止合作(如有)的原因
1. 近三年核心客户交易及回款明细
由上表可见,近三年公司与湖南速检、济南维和、深圳帝迈的交易及回款情况整体良好:湖南速检、济南维和主要采购尿液类试剂产品,销售占比均约3%,回款情况稳定,2025年交易金额下降系双方合作策略优化调整所致,属于正常业务节奏变动;深圳帝迈为公司血液类产品核心合作客户,2024 年起产品上市放量后,因业务协同效应带动交易金额大幅增长,占同类业务比例约 70%,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上述客户交易金额变动系合作调整、产品推广及业务协同等因素综合影响,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异常情形。
(二)列示对长沙正诚、深圳佳怡采购的产品类型、采购金额及占同类业务比例、付款情况,说明近三年供应商变动的原因
1. 近三年核心供应商采购及付款明细
(1) 长沙正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诚)
长沙正诚作为公司重点开发的省内供应商,受益于公司供应链优化及本地化布局,逐步承接原部分省外供应商的钣金机箱业务,采购金额及占比呈上升趋势。
(2) 深圳市佳怡鑫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佳怡)
深圳佳怡的采购金额阶段性下降,系公司为提升交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将部分机加工订单向省内供应商转移所致,属于正常的供应链结构调整。
综上,近三年公司与长沙正诚、深圳佳怡的采购及付款情况整体匹配,付款节奏正常,供应商采购变动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异常交易情形。
(三)补充近三年合同负债各期结转科目和结转金额,如存在长期挂账情况请补充原因;补充合同负债前十大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预收余额及比例、期后结转情况;结合公司预收政策,分析近三年合同负债及占营收比例持续稳定的合理性
1. 近三年公司合同负债各期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5年末合同负债期后结转金额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由上表可见,公司近三年合同负债情况整体稳定,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结转情况
公司合同负债在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近三年结转科目保持一致。各期结转比例分别为92.07%、79.65%、67.64%,其中2025年结转比例下降系统计周期截至2026年5月底,短于前两期完整年度周期,属于口径差异导致的正常变动,无结转能力异常情形。
(2) 未结转及长期挂账情况
截至2026年5月底,未结转合同负债余额870.91万元:其中1年以内余额为待交付商品的正常预收款,预计2026年内完成结转;1 年以上余额462.04万元,主要系仪器与配套试剂销售业务中,终端医疗机构试剂消耗节奏平缓,导致经销商按需提货周期拉长,部分预收款结转周期超过1年,均为正常业务模式下的待履约义务,无异常长期挂账情形。
(3) 预收政策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先款后货模式,客户先行支付货款,仪器先行装机、配套试剂分批次交付,试剂根据终端使用需求逐批发货;每批次货物交付后同步结转合同负债,相关政策近三年保持稳定。
(4) 比例稳定合理性
近三年合同负债规模及占营收比例保持稳定,系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模式、预收政策保持稳定,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稳定,预收款项与业务履约进度高度匹配所致,合同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稳定具备商业合理性。
综上,公司合同负债会计处理合规,预收政策一贯执行,规模及占比稳定无异常情形。
2. 合同负债前十大对手方明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前十大对手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采用一单一约的模式,单一客户全年对应多份独立合同,本次披露为年度合计金额,故未逐一列示单笔合同签订时间
注2:期后结转金额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5年末合同负债前十客户均为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长期合作经销商,期后结转良好,履约结转能力强,无异常挂账情形。
综上,公司近三年合同负债余额保持稳定,核心与一贯执行的销售政策高度相关:公司对核心客户实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以一单一约规范合同管理,核心业务采用仪器与配套试剂配套销售、按需分批提货的模式,严格按实际交付进度结转合同负债。上述政策近三年保持稳定,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牢固,订单履约节奏平稳,有效保障了合同负债规模的整体稳定,变动具备商业合理性。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提供的近三年湖南速检、济南维和、深圳帝迈的销售明细及回款统计表,复核其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及回款情况,查阅相关销售合同及收款凭证,分析相关客户销售金额变动及退出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原因;
(2) 获取公司近三年对长沙正诚、深圳佳怡的采购明细及付款统计表,复核其采购产品类型、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及付款情况,查阅供应商比价资料及供应链评估文件,分析供应商结构变动的合理性及替代原因;
(3) 取得公司近三年合同负债明细账及账龄分析表,复核各期合同负债的新增、结转及长期挂账情况;获取合同负债前十大对手方的工商信息及合同文件,核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预收余额及期后结转;针对1年以上未结转余额,访谈业务部门了解仪器与试剂配套销售模式下的提货周期,分析长期挂账的商业合理性;结合公司预收政策,分析合同负债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稳定的原因;
(4) 访谈公司销售、采购及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客户结构及供应商结构变动背景、公司预收销售政策执行情况及合同负债规模稳定的业务原因。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 公司近三年对湖南速检、济南维和、深圳帝迈的销售金额、回款情况与账面记录一致;湖南速检、济南维和因合作策略优化调整导致交易金额下降并退出前五大客户,深圳帝迈因血液类产品放量交易金额大幅增长并首次进入前五大客户,相关变动原因合理,具备商业实质;
(2) 公司对长沙正诚、深圳佳怡的采购金额、付款情况与账面记录一致;长沙正诚2025年首次成为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公司为降本增效、优化供应链而推进本地化布局,逐步承接原省外供应商业务;深圳佳怡退出前五大供应商系公司将部分机加工订单向省内供应商转移,属于正常的供应链结构调整,相关变动具有合理商业理由;
(3) 公司近三年合同负债余额较为稳定,各期结转科目均为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异常结转;1年以上未结转余额主要系仪器与配套试剂配套销售模式下,终端医疗机构试剂消耗节奏平缓导致提货周期拉长,具有商业合理性;前十大合同负债对手方信息真实,期后结转情况良好,与合同约定及业务模式相匹配;合同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稳定,与公司一贯执行的先款后货预收政策、稳定的主营业务及客户合作关系高度相关,具备合理性。
问题3 关于有形资产
2023-2025年,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1,448.59万元、1,465.17万元、1,461.15万元,主要系公司产业园项目,近三年转固金额较少、余额变化不大,工程进度已达50%。同期,公司租赁收入分别为232.45万元、269.90万元和262.88万元,约占各期投资性房地产期初余额的16%-17%。
请公司:(1) 区分建安、设备、补流等不同用途,列示产业园项目前五名付款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付款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及其支付情况;(2) 列示产业园项目的开工时间、历年转固金额以及预计竣工时间,结合最新工程进度,说明该项目近三年持续挂账未转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可行性变化或其他实施障碍;(3) 补充取得租金收入的资产类型、资产账面价值、资产来源、承租方名称、租金总额、租期,分析租赁收入与相关租出资产规模的匹配性。
回复:
(一)区分建安、设备、补流等不同用途,列示产业园项目前五名付款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付款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及其支付情况
1. 产业园项目前五名付款方明细(累计数据)
单位:万元
产业园项目分为建安工程、生产设备、园林绿化等,付款节奏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节点、设备到货进度分期支付,付款金额与工程进度完全匹配,无提前付款、超额付款情形。
(二)列示产业园项目的开工时间、历年转固金额以及预计竣工时间,结合最新工程进度,说明该项目近三年持续挂账未转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可行性变化或其他实施障碍
1. 产业园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其他减少系从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金额
[注2]该项目目前仅完成环评、场地平整及地下管道铺设等前期工作,尚未进入主体工程实质性建设阶段。后续建设进度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战略布局统筹推进,预计竣工时间暂无法确认
2. 在建工程未转固具备合理性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1,461.15万元,其中产业园项目余额为 1,447.07万元,近三年变动较小,主要原因如下:
(1) 产业园主体工程一期已基本建成,其中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厂房、办公等区域已按会计准则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相应折旧正常计提;
(2) 尚未转固的资产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部分楼层因公司尚未明确其未来功能定位(生产、研发或仓储等),目前仍为毛坯状态且未通水电。鉴于公司作为医疗器械制造企业,不同用途需匹配差异化的装修标准、配套设施及环评要求,该部分楼层当前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物理条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是产业园二期土地,目前主要完成了环评、场地平整及地下管道铺设等,尚未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不符合转固条件;
(3)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推进产业园建设,未出现导致项目废止或重大变更的外部政策、市场或技术障碍;上述未转固状态系基于资产实际物理状态的客观反映,并非项目本身存在可行性障碍。
综上,公司在建工程持续挂账未转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反映了资产的实际状态,不存在利用在建工程调节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可行性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实施障碍。
(三)补充取得租金收入的资产类型、资产账面价值、资产来源、承租方名称、租金总额、租期,分析租赁收入与相关租出资产规模的匹配性
1. 租赁资产及收入详情
(1) 2025年度
(2) 2024年度
(3) 2023年度
公司用于对外出租的资产包含自建厂房及外购标准厂房两类,资产权属清晰,主要坐落于长沙岳麓区爱威医疗科技园及长沙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所有租赁业务均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承租方均为非关联方且经营资质齐全,租金结算及时规范,租赁业务真实有效。
2. 租金水平合理性分析
(1) 同年度内项目间租金差异的原因
同一年度的不同租赁项目之间,月租金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部分新签租赁项目为租户设置了免租期、装修期租赁优惠,该类优惠会摊薄对应租赁项目当期的平均月租金,使得部分项目租金与当期整体平均租金出现偏离。上述安排属于产业园物业租赁的常规商业操作,具备商业合理性。
(2) 跨年度租金整体变动的原因
(下转D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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