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版)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托伦斯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产品布局全面,特色产品形成差异化优势
公司已搭建起覆盖半导体设备多环节及激光设备领域的完善产品矩阵,并战略聚焦于技术难度大、价值量高的关键工艺零部件。在刻蚀与薄膜沉积设备的核心反应区,公司不仅能够量产匀气环、匀气盘、腔体、内衬、加热器等关键工艺零部件,更在静电卡盘基体、气体分布盘、多管式加热反射罩、冷盘等高难度、复杂精密零部件上建立了显著的差异化优势,且公司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客户标准,尤其在复杂精密零部件实现了国产化突破与批量供应,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
2)具备全面工艺,凭借焊接技术为复杂精密零部件奠定技术基础
半导体设备金属零部件的制造涉及多学科、多工艺的复杂集成。公司构建了涵盖高精度机械加工、焊接、表面处理及复杂精密零部件工艺整合的完整自主工艺链,是行业内少数具备全工艺流程闭环能力的厂商之一。
在机械加工方面,公司具备大型复杂腔体的五面加工能力、微米级精密孔加工技术以及超高光洁度表面处理技术;在焊接方面,公司掌握了包括真空钎焊、电子束焊、激光焊、管路焊、氩弧焊在内的多种先进焊接技术,并具备突出的工艺整合能力。其中,公司的真空钎焊技术尤为突出,能够实现铝合金、不锈钢、铜等多种材料的可靠连接,成功解决了多层结构,如实现7层不同水路、气路结构的整合焊接,在焊接层数方面较同行业公司具备优势,有助于提升零部件性能,同时,公司具备大截面一次成型以及数百条精密焊缝同步加工能力,为冷盘、静电卡盘基体、气体分布盘、多管式加热反射罩等高端零部件的量产提供了关键支撑;在表面处理方面,公司掌握了阳极氧化、半导体级高洁净清洗、电解抛光等核心工艺,能够确保关键零部件在强腐蚀性、高等离子体轰击的极端工艺环境中保持长期的耐腐蚀性与超高表面洁净度。公司全链条的工艺垂直整合能力,不仅大幅缩短了产品交付周期,更确保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与可追溯性。
3)深度客户绑定,具有显著的先发优势
公司已成功导入国内半导体设备龙头企业以及国际知名激光设备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已成为中微公司、北方华创等在金属零部件领域的核心供应商之一。半导体设备行业对零部件的可靠性、一致性及供应链安全有着极高要求,供应商认证流程严格且漫长,涉及多项性能测试、长期可靠性验证以及现场审核。一旦通过认证并开始批量供货,基于质量稳定性、技术协同惯性及供应链切换成本高昂等因素,客户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主要供应商。
在半导体行业“一代设备、一代工艺、一代零部件”的演进规律下,公司深度参与客户产品开发阶段,实现了从概念设计、样品试制到量产交付的同步研发与协同迭代。这种深度的技术融合与长期合作关系,使得公司能够前瞻性地把握先进制程的技术需求,并建立了较强客户粘性,确立了显著的市场先发优势,为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4)规模化量产与高标准的质量管控优势
半导体行业对零部件的一致性与可靠性有着苛刻的要求。公司已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拥有大量高端加工设备与检测仪器。通过精细化的生产管理与严格的制程控制,公司在高效响应客户定制化与迭代需求,实现多品种、小批量柔性生产的同时,仍保持了高标准的产品良率与交付稳定性。
5)跨领域业务布局增强发展韧性
基于在半导体精密制造领域积累的底层核心技术,公司具备强大的技术迁移与跨领域拓展能力。公司成功将半导体级别工艺技术应用至高端工业激光设备领域,为Lumentum等国际领先客户提供高功率激光器的腔体及光纤激光器的冷却部件。半导体设备与激光设备行业在部分基础工艺和技术要求上具有相通性,但两者的终端市场驱动因素、技术迭代节奏和行业周期并不完全同步。这种双轮驱动的业务布局,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研发成果与制造产能的利用效率,实现技术协同与规模效应;另一方面,能够在单一行业出现短期波动时,通过另一业务的稳定发展平滑整体经营业绩,增强公司抵御行业周期性风险的能力,为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更均衡的支撑。
本次发行价格22.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8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3.51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48.26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1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0,628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6.34%;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1,353,88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6.58%,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997.11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15,616.05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2.6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04,792.64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深交所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22.60元/股和4,636.8423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4,792.64万元,扣除10,700.78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4,091.86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托伦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054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托伦斯”,股票代码为“301583”,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636.8423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8,547.3692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1,391.052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招商资管托伦斯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63.6842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27.368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91.052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72.089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73.7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245.7897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6月24日(T-3日)完成。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6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3.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6月2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2.6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6年7月1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2026年6月2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6年6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6年6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9,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6年6月25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6年7月1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6年7月1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7月1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3日(T+4日)刊登的《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26年7月1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6年7月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6年6月2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6月18日(T-6日)刊登的《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托伦斯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2026年6月24日(T-3日)。2026年6月24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3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05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1.02元/股-36.0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1,782,25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核查,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有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1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5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量为26,760万股,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无效报价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032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21.02元/股-36.0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1,755,49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3%。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将申报价格高于23.17元/股(不含23.1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23.17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960万股(不含96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356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51,9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755,490万股的2.9939%。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17家,配售对象为10,676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21.02元/股-23.17元/股,拟申购总量为11,403,54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5,018.97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报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6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3.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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