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国际”)、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恒润”)、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钢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 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
3. 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期起三年。
2. 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期起三年。
3.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期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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