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赵鹏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人保财险网络设备和核心设备采购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集团2025年度会计审计信息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集团2025年呆账核销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赵鹏副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独立董事5人全部出席了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上游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点票监察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集团2026年度公益捐赠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集团资本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2024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忠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至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发布的《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国人保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元媛、李媛媛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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