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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 增补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

  鉴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庄育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庄育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庄育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增补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补庄育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召集人)、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一)。

  5.会议主持人:黄昶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4,944,2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109%。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1,542,17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3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02,0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106%。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3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11,1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109%。

  会议由黄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庄育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603,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8%;反对6,25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6%;弃权1,0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0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278%;反对6,25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14%;弃权1,0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0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洋律师、王梦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庄育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增补庄育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召集人)、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资金安排来确定。

  以上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不限于使用资产抵押、质押、保证或信用等方式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授信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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