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 、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 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内容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sfunds.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国寿安保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作为基准要素的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要素权重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和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要素权重分别为70%和20%),降低债券部分要素权重至10%。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要素权重至85%,降低债券部分要素权重至15%。
本基金将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至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原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相比,该指数具有成份股数量更多、市值覆盖大中盘结合等特征,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国寿安保稳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作为基准要素的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部分要素权重至85%,降低股票部分要素权重至15%。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国寿安保尊兴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债券类资产上通过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等进行投资组合管理,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策略。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国寿安保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国证港股通新能源(人民币)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要素权重至85%(其中A股股票部分和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要素权重分别调整为75%和10%),降低债券部分要素权重至15%。
本基金所界定的低碳经济主题主要是能够直接、间接或者在未来可能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业,而这些行业通过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帮助人类社会更好的实现长期碳中和的全球低碳经济目标。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更换为国证港股通新能源(人民币)指数,即由非行业主题指数更换为与基金主题匹配的行业主题指数。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及实际投资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部分权重至85%,降低股票部分要素权重至10%(其中维持A股股票部分要素权重10%,港股通标的股票要素权重由5%降低至0%),维持现金类资产要素权重5%。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
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
及后续投资者服务措施的公告
经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终止与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领基金”)的基金销售业务合作,不再受理投资者通过浦领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业务的申请。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截至2026年6月30日15:00(含)前,如持有人未自行提交申请,也未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开立直销账户,本公司将统一为其开立直销账户,并将其通过前述机构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统一转托管至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对于此类由本公司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的直销账户,本公司将限制该类账户的后续业务操作,持有人按照本公司直销渠道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对转入网上直销渠道的基金份额进行后续业务操作。
本次转托管将不会影响持有人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份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010-57835512
网址: www.gsfunds.com.cn
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2-5899
网址: www.prolink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