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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10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郑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彤女士因退休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刘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郑彤女士拟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授权代表”);同时,因工作变动,余咏诗女士拟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刘双女士及冯羡婷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郑洪伟先生及冯羡婷女士为授权代表,委任冯羡婷女士为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刘双女士已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联席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豁免;冯羡婷女士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所有必要资格。郑彤女士、余咏诗女士的辞任及刘双女士、冯羡婷女士及郑洪伟先生的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提高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离任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退休离任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郑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彤女士因退休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郑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彤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166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郑彤女士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郑彤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和规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郑彤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辞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郑彤女士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双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邮政编码:215028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刘双个人简历

  女,1992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23年6月至今,历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证券部副总监、证券部负责人。

  刘双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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