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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5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30%),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9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凯盛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25日,凯盛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9,387,2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凯盛投资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且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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